江信聚福: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江信聚福债券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5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 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4 §6 审计报告......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5 §7 年度财务报表......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21 §8 投资组合报告......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3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7 §13 备查文件目录......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8 13.2 存放地点...... 58 13.3 查阅方式......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聚福 基金主代码 000583 交易代码 0005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273,060.9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 投资目标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由于本基金存在开放期与封闭期,在开放期与封闭期将实行不 同的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 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 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在封闭期内的投 资将依托基金管理人自身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风险控制措施。采用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 比。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债券投资策略如下: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 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 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 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 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 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 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 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 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5、本基金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等特殊固定收益 品种,将利用数量模型,对在其进行充分的定价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投资。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1.7%。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陈锦 石立平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10-57380855 010-63639180 人 电子邮箱 customer@jxfund.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2-0583 95595 传真 010-57380988 010-63639132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1号楼3层101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华熙LIVE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11号楼B座3层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100039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孙桢磉 王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www.jx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华熙LIVE中心11号楼B座3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 伙) 7号楼11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54,456.32 2,664,486.35 2,657,017.06 本期利润 4,248,482.34 2,586,297.73 2,260,032.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5 0.0561 0.058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44% 4.79% 5.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32% 5.01% 4.8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9,570,385.31 10,069,561.56 3,176,632.6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57 0.1312 0.071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228,096.79 91,908,576.75 50,802,597.6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93 1.1976 1.140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2.30% 65.17% 57.29%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09% 0.04% 0.64% 0.01% 0.45% 0.03% 过去六个月 1.36% 0.04% 1.28% 0.01% 0.08% 0.03% 过去一年 4.32% 0.04% 2.57% 0.01% 1.75% 0.03% 过去三年 14.85% 0.07% 8.13% 0.01% 6.72% 0.06% 过去五年 25.56% 0.09% 14.34% 0.01% 11.22%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2.30% 0.12% 33.72% 0.01% 38.58% 0.1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717号文)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各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17.5%、17.5%、17.5%、17.5%。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为: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说明 金经理(助理) 从业 期限 年限 任职 离任 日期 日期 马超然先生,硕士研究生。 自2013年起,先后就职于民 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2022年11月加入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 固定收益投资总部。现担任 马超然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 10年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江 06-29 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 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静鹏先生,毕业于清华大 学。曾先后就职于洛肯国际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 静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2023- 11年 交易员、博润银泰投资管理 03-18 06-29 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江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 券交易员、江信基金固定收 益投资总部副总监。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不断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系统强制启动公平交易程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以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是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的一年,然而资产价格并不直接完全反映经济的态势。虽然名义利率处于历史低位,但是由于低通货膨胀的缘故,实际利率反而处于历史高位。叠加权益市场下行所带来的情绪冲击,使得债券收益率不断地超预期下行。 资本利得在产品2023年的收益贡献中不可忽视,也是2023年独特的年度特征。在利率走势高歌猛进的过程中,应时刻注意风向的变化,虽然基本面并不支持利率向上,但是从资产价格本身的特征来看,是可能对于基本面过度定价的。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注意持仓的分散度,通过利率债及时调整久期,保持杠杆操作的灵活性,合理利用定开基金负债稳定的特点进行资产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聚福基金份额净值为1.2493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本面展望:虽然内忧外患仍然存在,但利好因素也不容忽视。(1)国内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负增长已连续两年。展望2024年,虽然房地产行业仍有下行风险,但三大工程的推出将一定程度上减缓下滑幅度。房地产对经济的拖累主要体现在负的财富效应,居民财富的减少将给消费带来压力。(2)对外方面,短期来看,全球库存周期可能进入补库存阶段,刺激我国出口增速。去库存阶段已经持续了一年半,且库存去化较为充分。长期来看,逆全球化依然是趋势。今年是美国的大选之年,特朗普当选的可能性会影响到市场对于我国出口的预期。 政策面展望:货币宽松空间仍然存在,配合财政政策发力。考虑到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仍然需要保持宽松。降准已实施,未来可能会围绕降息进行讨论。决定是否降息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美联储的降息节奏,而最近美联储的表态叠加美国通胀的内生性,预计降息周期可能在下半年开始,这也将为我国的降息打开操作空间。 市场走势展望:(1)利率债方面,一季度政策集中发力可能带来经济数据好转,但如果后续“弱现实”的预期得到进一步证实,并结合股债跷跷板效应,整体利率债可 能处于低位震荡。(2)信用债方面,全年将受城投债供给收缩、国有银行和保险机构二级永续债扩容以及产业债稀缺性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供需关系、市场利率波动和流动性溢价将成为博弈的焦点。然而,由于信用债供给下降的保护作用,信用利差大幅扩张的概率较低。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投资管理总部、运营保障总部、研究发展部、风控稽核总部等部门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24]001100562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信聚福(以下简称江信聚福基金)财务 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江信聚 福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信聚福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江信聚福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 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 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其他信息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 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 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 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 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江信聚福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 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江信聚福基金管理人负责评 报表的责任 估江信聚福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人计划 清算江信聚福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 理层负责监督江信聚福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 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审计的责任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江信聚福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 信聚福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静 孟琪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223,358.64 140,379.15 结算备付金 268,269.67 689,797.72 存出保证金 14,421.49 3,790.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6,297,671.66 81,413,948.4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8,035,019.61 81,413,948.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8,262,652.05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1,681,932.04 55,640,407.55 应收清算款 - 488,541.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10,485,653.50 138,376,864.83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6,337,260.50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402.72 40,086.53 应付托管费 12,764.18 6,681.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9,847.81 2,575.4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63,542.00 81,684.49 负债合计 257,556.71 46,468,288.0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68,273,060.95 76,738,615.54 未分配利润 7.4.7.8 41,955,035.84 15,169,961.21 净资产合计 210,228,096.79 91,908,576.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0,485,653.50 138,376,864.83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年01月01日 2022年01月01日至2 至2023年12月31 022年12月31日 日 一、营业总收入 5,535,661.82 3,560,208.16 1.利息收入 1,527,920.13 2,090,638.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44,823.11 15,214.7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83,097.02 2,075,423.8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13,610.10 1,547,587.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0.00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 0.00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3,181,397.32 1,547,58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32,212.78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794,026.02 -78,188.62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05.57 171.03 减:二、营业总支出 1,287,179.48 973,910.4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69,125.90 321,749.39 2.托管费 7.4.10.2.2 95,718.05 61,176.39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419,792.75 473,308.4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9,792.75 473,308.40 6.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5,342.78 476.25 8.其他费用 7.4.7.19 197,200.00 117,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248,482.34 2,586,297.7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248,482.34 2,586,297.73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48,482.34 2,586,297.73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76,738,615.54 15,169,961.21 91,908,576.75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76,738,615.54 15,169,961.21 91,908,576.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91,534,445.41 26,785,074.63 118,319,520.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48,482.34 4,248,482.3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91,534,445.41 22,536,592.29 114,071,037.70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346,510.74 43,467,148.97 224,813,659.71 2.基金赎回款 -89,812,065.33 -20,930,556.68 -110,742,622.01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68,273,060.95 41,955,035.84 210,228,096.79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44,542,237.37 6,260,360.26 50,802,597.63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44,542,237.37 6,260,360.26 50,802,597.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32,196,378.17 8,909,600.95 41,105,979.1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86,297.73 2,586,297.73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32,196,378.17 6,323,303.22 38,519,681.39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5,364,236.15 16,240,769.62 101,605,005.77 2.基金赎回款 -53,167,857.98 -9,917,466.40 -63,085,324.38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76,738,615.54 15,169,961.21 91,908,576.7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原亮 陈锦 刘健菲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42号文《关于核准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8,785,738.43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1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8,839,914.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4,175.9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7%。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财政部颁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7.4.4.2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本基金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基金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基金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基金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基金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基金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 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基金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基金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基金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基金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基金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基金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基金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金融资产和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0.001元时,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具体估值方法如下: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包括资产支持债券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已经发行未上市期间的债券按以下原则处理: 1)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采用成本估值。 3)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未上市有价证券估值原则分别对债券和获配的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债券和获配的权证按上市有价证券估值原则进行估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 则估值为零。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 认利息收入。如提前支取或利率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 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223,358.64 140,379.15 等于:本金 2,221,113.21 139,658.91 加:应计利息 2,245.43 720.24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223,358.64 140,379.1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75,834,051.42 1,638,375.34 77,666,975.34 194,548.58 券 银行间市场 69,097,575.00 824,844.27 70,368,044.27 445,625.00 合计 144,931,626.42 2,463,219.61 148,035,019.61 640,173.58 资产支持证券 28,000,000.00 158,252.05 28,262,652.05 104,400.00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72,931,626.42 2,621,471.66 176,297,671.66 744,573.58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60,672,021.30 838,160.44 61,454,729.30 -55,452.44 债 银行间市场 券 19,402,000.00 551,219.19 19,959,219.19 6,000.00 合计 80,074,021.30 1,389,379.63 81,413,948.49 -49,452.4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0,074,021.30 1,389,379.63 81,413,948.49 -49,452.4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6,652,186.31 - 银行间市场 25,029,745.73 - 合计 31,681,932.04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45,957,018.40 - 银行间市场 9,683,389.15 - 合计 55,640,407.55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542.00 1,684.49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542.00 1,684.49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60,000.00 80,000.00 合计 163,542.00 81,684.49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6,738,615.54 76,738,615.54 本期申购 181,346,510.74 181,346,510.7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9,812,065.33 -89,812,065.33 本期末 168,273,060.95 168,273,060.95 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0,069,561.56 5,100,399.65 15,169,961.21 本期期初 10,069,561.56 5,100,399.65 15,169,961.21 本期利润 3,454,456.32 794,026.02 4,248,482.3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16,046,367.43 6,490,224.86 22,536,592.29 其中:基金申购款 30,818,965.36 12,648,183.61 43,467,148.97 基金赎回款 -14,772,597.93 -6,157,958.75 -20,930,556.6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9,570,385.31 12,384,650.53 41,955,035.8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3,479.05 9,853.9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1,199.28 5,287.06 其他 144.78 73.69 合计 44,823.11 15,214.74 注:本报告期内“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本期本基金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 2022年01月01日至20 23年12月31日 22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597,800.60 1,303,276.97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583,596.72 244,310.19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3,181,397.32 1,547,587.16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 3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315,104,606.76 189,217,710.64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 兑付)成本总额 310,125,625.34 186,497,555.14 减:应计利息总额 4,387,980.25 2,471,955.25 减:交易费用 7,404.45 3,890.0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83,596.72 244,310.19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 2022年01月01日至2 2023年12月31日 022年12月31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2,212.7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 - - 证券差价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32,212.78 -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 年12月31日 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94,026.02 -78,188.62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689,626.02 -78,188.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04,400.00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794,026.02 -78,188.62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05.57 171.03 合计 105.57 171.03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审计费用 80,000.00 80,000.00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合计 197,200.00 117,2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 2022年01月01日至20 23年12月31日 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69,125.90 321,749.39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1,163.93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 费 569,125.90 310,585.46 注: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 费 95,718.05 61,176.39 注: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向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 2022年01月01日至 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2月31日 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14,763,555.85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14,763,555.85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2,223,358.64 33,479.05 140,379.15 9,853.99 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受限 流通 认购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 期 受限 价格 估值 (单位: 成本 估值 备注 日 类型 单价 张) 总额 总额 1439 山高 2023- 1个 未上 100.0 100.0 10,00 10,00 22 02优 12-29 月 市 0 0 100,000 0,00 0,00 - 0.00 0.00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三级构成:第一级次为董事会层面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第二级次为经营层面的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风控稽核总部;第三级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信用风险。通过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结合外部信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根据交易对手的资质、交易记录、信用记录和交收违约记录等因素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9.01%。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 A-1以下 0.00 - 未评级 14,076,790.17 - 合计 14,076,790.17 -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 A-1以下 0.00 - 未评级 28,262,652.05 - 合计 28,262,652.05 -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30,519,822.31 13,059,954.29 AAA以下 72,214,166.03 22,380,448.99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102,733,988.34 35,440,403.28 注:长期信用评级由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并由债券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内有关媒体上公告。以上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中无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0.00 - AAA以下 0.00 - 未评级 28,262,652.05 - 合计 28,262,652.05 -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是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二是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将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内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因此除附注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所承担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给公司或客户投资带来损失的风险。其中利率水平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基金拟投资债券、利率及债券衍生品等投资品种的价格波动,进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股票、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化,将直接作用于股票及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商品及商品衍生工具的市场价格。而当所投资基金在持有的资产组合或金融工具暴露于某外汇币种的情形下,将会可能受到外汇价格变化导致的折价损失,即汇率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部分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2,223,358.64 - - - 2,223,358.64 结算备付金 268,269.67 - - - 268,269.67 存出保证金 14,421.49 - - - 14,421.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6,297,671.66 0.00 0.00 0.00 176,297,67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681,932.04 - - - 31,681,932.04 资产总计 210,485,653.50 - - - 210,485,653.50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1,402.72 71,402.72 应付托管费 - - - 12,764.18 12,764.18 应交税费 - - - 9,847.81 9,847.81 其他负债 - - - 163,542.00 163,542.00 负债总计 - - - 257,556.71 257,556.71 利率敏感度缺口 210,485,653.50 - - -257,556.71 210,228,096.79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40,379.15 - - - 140,379.15 结算备付金 689,797.72 - - - 689,797.72 存出保证金 3,790.10 - - - 3,790.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554,098.61 42,179,021.33 680,828.55 - 81,413,948.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5,640,407.55 - - - 55,640,407.55 应收清算款 - - - 488,541.82 488,541.82 资产总计 95,028,473.13 42,179,021.33 680,828.55 488,541.82 138,376,864.83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6,337,260.50 - - - 46,337,260.5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0,086.53 40,086.53 应付托管费 - - - 6,681.10 6,681.10 应交税费 - - - 2,575.46 2,575.46 其他负债 - - - 81,684.49 81,684.49 负债总计 46,337,260.50 - - 131,027.58 46,468,288.08 利率敏感度缺口 48,691,212.63 42,179,021.33 680,828.55 357,514.24 91,908,576.75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市场利率上升25.00bp -1,051,325.67 -350,855.83 市场利率下降25.00bp 1,064,115.36 354,328.54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 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 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 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2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 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低于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受此限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无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 10,318,588.20 第二层次 176,297,671.66 71,095,360.29 第三层次 - - 合计 176,297,671.66 81,413,948.49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存在第三层级。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况。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况。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6,297,671.66 83.76 其中:债券 148,035,019.61 70.33 资产支持证券 28,262,652.05 13.43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681,932.04 15.0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91,628.31 1.18 8 其他各项资产 14,421.49 0.01 9 合计 210,485,653.50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1,224,241.10 14.8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6,442,734.24 22.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4,076,790.17 6.70 6 中期票据 56,291,254.10 26.7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8,035,019.61 70.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号 净值比例(%) 1 115629 23津投13 200,000 21,205,260.27 10.09 2 175911 21镇投G2 200,000 20,988,767.12 9.98 3 102380731 23通汇投资MTN001 200,000 20,848,480.87 9.92 4 102383387 23德达城建MTN004 200,000 20,081,229.51 9.55 5 019727 23国债24 170,000 17,110,243.84 8.1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260454 远志03A2 180,000 18,259,693.15 8.69 2 143922 山高02优 100,000 10,002,958.90 4.7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所持有的23冀中能源MTN010(科创票据)(代码:102300549.IB)的发行主体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4月28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证监立案字0162023006号);2023年05月1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3〕2 号)。 本报告期内,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于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421.49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421.49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1,271 132,394.23 155,112,448.57 92.18% 13,160,612.38 7.8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68,164.17 0.1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于2014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发起人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均已过3年的锁定期,本报告不再列示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5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198,839,914.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738,615.5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1,346,510.7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9,812,065.3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273,060.9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0月聘任原亮先生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郑清丽女士为督察长,聘任遇浩亮先生为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五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人民币捌万(80,000.00)元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北京证监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管理人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对相关 责任人员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财务管理、监管报告等存在问题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管理人已及时整改并报告 出整改意见)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德邦证券 1 - - - - 民族证券 1 - - - - 中银国际证券 1 - - - - 长城证券 2 - - - - 广发证券 2 - - - - 国盛证券 2 - - - - 恒泰证券 2 - - - - 华西证券 2 - - - - 上海证券 2 - - - -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债券成 债券回 成交 权证成 成交金 基金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交总额 总额的 金额 交总额 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德邦证券 142,918,782.0 30.56% 330,302,500.00 17.21% - - - - 0 民族证券 - -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99,803,566.78 21.34% 190,718,000.00 9.94%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1,841,315.94 0.39% - - - - - - 国盛证券 30,243,119.93 6.47% 195,268,000.00 10.17% - - - - 恒泰证券 29,101,518.00 6.22% 157,700,000.00 8.22% - - - - 华西证券 - - - - - - - - 上海证券 131,617,038.6 28.14% 486,832,000.00 25.36% - - - - 4 中信建投证券 32,147,914.21 6.87% 558,733,000.00 29.11%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 法定披露日期 方式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1 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23-01-18 2 江信基金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3-01-18 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2023-02-23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1次)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4 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2023-02-2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5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0 6 江信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3-03-3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0 8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3年第 证券日报 2023-04-20 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网站、证 9 变更公告 券日报 2023-05-05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证 10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2023年6 券日报 2023-06-01 月)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证 11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券日报 2023-06-30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网站、证 12 券日报 2023-07-01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13 202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23-07-21 14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3年第 证券日报 2023-07-21 二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15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08-30 16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3年中 证券日报 2023-08-30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上海财咖啡 网站、证 17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 券日报 2023-09-13 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告 网站、证 18 券日报 2023-09-29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证 19 券日报 2023-10-20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变更 网站、证 20 公告 券日报 2023-10-2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21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4 22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3年第 证券日报 2023-10-24 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证 23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2023年1 券日报 2023-12-01 2月) 关于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网站、证 24 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券日报 2023-12-29 的公告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25 基金合同(2023年12月更新) 2023-12-29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网站 26 托管协议(2023年12月更新) 2023-12-2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类 号 到或者超过20%的时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间区间 1 20230101-20231214、 16,729,964.87 42,654,419.81 16,729,964.87 42,654,419.81 25.35% 机 20231219-20231231 构 2 20230101-20230606 16,756,598.24 - 16,756,598.24 - 0.00% 3 20231215-20231231 - 80,326,933.89 - 80,326,933.89 47.74% 产品特有风险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jxfund.cn。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