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提示】
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08 号文核准,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39,139 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 3,125,506,923.65元,折合基金份额 3,125,506,923.65 份。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2011 年1 月18日获书面确认,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2014年1月17日,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到期操作期间后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5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4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44
第八部分 基金的存续..............................................................................................4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7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7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6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4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42
第一部分 前言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合同》:《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招募说明书》:《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合同的存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11、《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业务规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6、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19、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0、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1、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2、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5、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6、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2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8、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29、基金变更:指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名称、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分红条款等事项;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1、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2、日/天:公历日;
33、月:公历月;
34、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6、T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7、T+n日: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申购: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1、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42、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3、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44、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47、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48、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0、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1、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和奖惩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
1、董事会成员
生柳荣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和总行金融市场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现任中国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2023年9月兼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9月26日兼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谢海玉女士,执行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部科员、香港资金交易室一级业务员、资金交易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金融市场部处长等职务;2017年7月起历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副总裁等职务,2018年8月起兼任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原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至2024年11月)、总经理(至2024年1月);2024年11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执行董事。
钟蓉萨女士,董事,现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副总裁、中国区负责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证监会信息统计部信息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和机构监管部处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副会长。
陈惠燕女士,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财务总监。1993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悉尼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2年至2021年,在英国保诚集团旗下翰亚投资公司工作,历任亚洲总部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副总监和财务总监。
王晓波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黑龙江省物资对外贸易公司会计,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员、副经理、主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信托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吴岚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主任、教授。1999年获北京大学理学博士学位。199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大学(原)概率统计系、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担任教学科研工作。2003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主任。
姚磊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华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公司管理部董事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厦门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遥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财经研究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发展委员会顾问。剑桥大学可持续领导力研究院研究员,牛津大学史密斯企业与环境学院可持续金融项目咨询委员会专家,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咨询顾问。2021担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多样性金融“BIOFIN”项目首席技术顾问;之前任SDG影响力融资研究与推广首席顾问。
莫红女士,职工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毕业于四川大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曾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纪委监委任职,从事涉及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工作和对金融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2021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2023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4年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首席运营官,2024年10月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2、公司高管人员
谢海玉女士,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宫永媛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博士。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建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个人存款与投资部任职,2015年11月起任个人存款与投资部资深副经理。2018年6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22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23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4年3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
莫红女士,副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铮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4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先后在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资金部、资金交易部、金融市场部、香港资金运营中心、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私人银行部等部门工作,曾长期从事金融市场研究、资金交易、本币投资等业务。2024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5年1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督察长,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督察长,2017年11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督察长,2024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督察长,2025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督察长。
3、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基金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高级基金经理,博士。曾任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总监等职务。2009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3日担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2月17日至2011年5月5日任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历任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等职务。2012年2月17日起任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8月14日至2014年3月6日任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起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金于1月23日起转型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姚锦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9日至2018年9月12日任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4日至2020年11月9日任建信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3月4日任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9月23日任建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谢海玉女士,总裁。
张 铮先生,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
陈正宪先生,总裁特别助理。
乔 梁先生,投研总监。
陶 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陈建良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田元泉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江 源女士,多元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
叶乐天先生,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娄晓辰女士,国际投资与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卜 蕊女士,基础设施投资部总经理。
解一辉女士,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8岁,99%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42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10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风险管理的实操过程中根据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COSO准则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五个方面构建起了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将建立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视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自始至终将风险管理置于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从2005年至今,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十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内部控制目标
(1)资产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促进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3)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资产安全;
(4)提高资产托管经营效率和效果;
(5)业务记录、会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资产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机构、部门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重点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进行动态调整,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5)审慎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6)成本效益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纳入全行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
(1)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全行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根据行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托管业务条线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点,制定标准统一的业务制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合理保证托管业务流程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组织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控制措施。
(2)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指导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在全行开展相关业务监督检查,将托管业务检查项目整合到全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中,将全行托管业务纳入内控评价体系。
(3)总行内部审计局负责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审计与评价工作。
(4)一级(直属)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及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4.内部控制措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资产托管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营运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在环境、制度、流程、岗位职责、人员、授权、创新、合同、印章、服务质量、收费、反洗钱、防止利益冲突、业务连续性、考核、信息系统等全方面执行内部控制措施。
5.风险控制
资产托管业务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职责,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的管理思路,主动将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管住人、管住钱、管好防线、管好底线”为管理重点,搭建适应资产托管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推进托管业务体制机制与完善集约化营运改革、建立资产托管风险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资产托管业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托管业务队伍建设、科技赋能、建立健全应急灾备体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次生风险。
6.业务连续性保障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完善的资产托管业务连续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具备行之有效的灾备恢复方案、充足的移动办公设备、同城异城相结合的备份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人员、科学清晰的AB岗位设置及定期演练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对托管业务连续性营运影响程度的评估,适时选择或依次启动“原场所现场+居家”、“部分同城异地+居家”、“部分异城异地+居家”、“异地全部切换”四种方案,由“总部+总行级营运中心+托管分部+境外营运机构”形成全球、全天候营运网络,向客户提供连续性服务,确保托管产品日常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109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传真:010-58560720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代)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42651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网址:www.psbc.com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
园2栋3703-A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66-1199转2
网址: http://www.new-rand.cn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1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
第9层)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网址: https://www.1234567.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2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055-5728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2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3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
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3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3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3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 5369
网址: 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0411-39027807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3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4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4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
13、14层
法定代表人:王树科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42)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43)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7388
网址: https://www.simuwang.com/
(4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45)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4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47)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热线:400-610-5568
网址: https://www.boserawealth.com/
(48)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栗旭
客户服务热线:400-168-1235
网址: https://www.luxxfund.com/
(49)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100-2666
网址: https://www.zocaifu.com/
(5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法定代表人:汤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网址: https://www.puzefund.com/
(5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三路88号财富大厦28E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https://www.fujifund.cn/
(52)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吴文新
客户服务热线:021-60608989
(53)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5687
网址: https://www.buyforyou.com.cn/
(5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2号楼8层901内906单元
法定代表人:邓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5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原里21号楼4层A502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1115
网址: https://www.bzfunds.com
(5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4-2、2805
法定代表人:陈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 http://fund.gomefinance.com.cn/
(5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5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2208室
法定代表人:孙莹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https://www.msftec.com
(5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
2栋(南塔)L1401-L1501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0-555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6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999-8800
网址: https://www.webank.com/
(6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6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热线: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63)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6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65309516
公司网站: www.jianfortune.com
(6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站: www.pytz.cn
(6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网址: www.18.cn
(6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6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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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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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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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7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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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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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7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7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7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8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s://www.essence.com.cn/
(8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82)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8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8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8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8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8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8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8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90)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7-11楼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客服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zq.com
(91)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客服电话:0755-33331188
网址:www.tyzq.com.cn
(9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9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9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9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http://www.hrsec.com.cn/main/index/index.shtml?0
(9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9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
20C-1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公司网址:http://www.cfsc.com.cn/
(9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0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http://www.hx168.com.cn/hxzq/hxindex.html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马剑英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鹤、马剑英
第六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自上而下积极、动态地配置大类资产,同时通过合理的证券选择,力争取得高于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08号文核准,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39,139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3,125,506,923.65元,折合基金份额3,125,506,923.65份。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2011年1月18日获书面确认,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2014年1月17日,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到期操作期间后变更为“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的存续
本基金由“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根据《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操作期结束后,《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具体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网址:www.ccbfund.cn。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高于1.00元人民币的,从其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9、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200万元 1.2%
2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的25%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
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持有期<1年 0.5%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