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4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LOF)(场内简称:券商基金)
基金主代码 501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
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证监许可【2016】20 号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机构部函【2017】508 号
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名称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30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32,323,368.2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75,401.48
有效认购份额 232,323,368.27
募集份额(单位:
利息结转的份额 75,401.48
份 )
合计 232,398,769.75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0
位: 份)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
299.39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单位:份)
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是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2017 年 4 月 27 日
认的日期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
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
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