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12-14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C
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新增青岛银 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 序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仅限 号 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400005 开通 券投资基金 A 1.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400006 开通 券投资基金 B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 400027 开通 券投资基金 A 2.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 400029 开通 券投资基金 C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400003(前 3. 开通 证券投资基金 端)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 4. 400016 开通 劵投资基金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 5. 400025 开通 券投资基金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 6. 400030 开通 资基金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 7. 006235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备注 1.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 500 万元。若东方金 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 A 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 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A; 2.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的单笔金额 2 亿以上(不含 2 亿)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2 亿(不含 2 亿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 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 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 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 换业务。 4. 本基金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青岛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青岛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站:www.qdccb.com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