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货币:关于华夏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20-01-1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业务上限的
公告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1 月 23 日将华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288101)、B 类基金份额(288201)的申购业务上限由
人民币 1 亿元调整为人民币 500 万元,即在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1 月 23 日单个投
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本公司将恢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
务上限至人民币 1 亿元,即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元。
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上述规定
金额,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