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货币:关于调整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7-09-27
华夏货币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夏货币市场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调整华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华夏货 币”)的申购业务限额,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货币 A(288101) 或华夏货币 B(288201)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 计申购华夏货币 A(288101)或华夏货币 B(288201)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华夏货币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货币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