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3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旗下部分基 金参与浙商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优惠活动期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 二、 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6802 三、 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含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浙+银行等)一次性 或定期定额申购我行指定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 高于 0.6%的,按 4 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 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 0.6% 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我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我行指定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 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 0.6%的,按 8 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 0.6%;基金申购费率原 已达到或低于 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 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