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关于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一]
2012-07-1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2 年 7 月 13 日起交通银行开始代理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并参加交通银行开展的基金网 上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 688888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166801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 166802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 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 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 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的,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 8 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原 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定投上述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最低 8 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 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 四、优惠活动期间 (一)网上申购优惠活动期间: 2012 年 7 月 13 日—2013 年 6 月 28 日(截至当日 15:00)。 (二)定投优惠活动期间: 自 2012 年 7 月 13 日起,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2 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20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刘冬娇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邮编:200120) 电话:021-60350852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