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2025-05-09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
条款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9日起对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并修改《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1)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变更前 变更后
修改章节
第十部分 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
金的投资 债指数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中
五、业绩比较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 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
基准 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债金
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并发
中证全债指数涵盖了在上海 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中
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债券。中 期票据以及短期融资券等券
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 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
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 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中证
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
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 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
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 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
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 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银行活期
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 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
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 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
和收益率特征。该指数具有广 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
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全面反 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
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该指数 效。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
编制方法、指数数据等相关指 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
数信息透明度高,适合作为本 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变更前 变更后
修改章节
第十 二 部 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基金的投资 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 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
五、业绩比较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
基准 *10%。 款利率(税后)*10%+银行活期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样本范 存款利率(税后)*10%。
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 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
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企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业债、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 公司发布,成分券包括待偿期
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 在一年以下的除资产支持证
性,能够反应中国债券市场的 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
总体走势。选用上述指数作为 余的所有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
业绩比较基准能客观合理地 的债券,是反映银行间债券市
反映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
市场债券指数,选用上述指数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客观合理
地反映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3)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变更前 变更后
修改章节
第十 二 部 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基金的投资 *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 *5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
五、业绩比较 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
基准 *10% 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本基金选择中证可转换债券 后)*10%
指数收益率、中证综合债券指 本基金选择中债综合(全价)指
数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 数收益率、中证可转换债券指
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数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
如下: 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
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下:
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债金
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并发
中证综合债指数由中证指数 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
公司编制,样本由银行间市场 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中
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 期票据以及短期融资券等券
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组 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
成,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
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
跨市场债券指数。沪深 300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
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
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 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
趋势。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
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
操纵性强,能够反映A股市场
总体发展趋势。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
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
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
始生效。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公司就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作出修改。
本次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在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上述变更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x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