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数米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9-24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LOF)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数米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数米将自2014年9月2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下限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1 160105 南方积极配置股票(LOF) 100元 参加 2 160106 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前端) 100元 参加 3 160119 南方中证500ETF联接(LOF)(前端) 100元 参加 4 160121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QDII)(前端) 100元 参加 5 160123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A 100元 参加 6 160124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C 100元 不参加 7 160125 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QDII-LOF)(前端) 100元 参加 8 160128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A 不开通 不参加 9 202305 南方理财60天债券A 不开通 不参加 10 202306 南方理财60天债券B 不开通 不参加 从2014年9月2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数米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从2014年9月24日起,投资人通过数米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数米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数米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数米的相关规定。 3、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数米,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数米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数米客服电话:400-0766-123 数米网站: www.fund123.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