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牧原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4-23
大成债券A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牧原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 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牧原股份(代码:002714)”采用“指 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 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