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家化”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1-01-18
大成债券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家化(代码:60031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