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债券:关于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11-07
大成债券A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交通银行)签署的有关协议,交通银行各网点自2008年11月11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并管理,并在交通银行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包括: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代码:090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9000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代码:090005/091005)、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6)、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8)。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日常业务安排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三)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08年9月24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不时更新。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详情: 1、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全国) 网址:www.bankcomm.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dcfund.com.cn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