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0郴州债”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7-08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A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0郴州债”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10郴州债”(代码:122921)2014年7月7日在交易所的收盘价异常。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7日起对旗下基金(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10郴州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0郴州债”(代码:1080004)的估值净价予以估值。自上述证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已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