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1-23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 1 月 20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 ETF 发起 基金代码 015997
式联接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 ETF 发起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5997
式联接 A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1 月 23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6 年 1 月 23 日
基金经理 郑少芳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10 月 27 日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
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
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执行。
其他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本基金继续
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电池主题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下同)
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
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
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
例相应调整。
(一)目标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
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 ETF 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
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
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对目标 ETF 进行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策略
(三)债券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五)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七)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八)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九)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电池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大成中证电池主题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
风险收益特征 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及目标 ETF 的表现密切相
关。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季度报告。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 万元 1.5%
(前收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
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10%
30 天≤N<180 天 0.05%
N≥180 天 0%
注: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5,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等费用;
基金投资目标 ETF 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交易费用、申赎费用等);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国际竞争风险;6、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7、成份股退市的风险;8、指数编制的风险;9、由于本基金在投资限制、运作机制和
投资策略等方面与目标 ETF 不同,因此本基金可能具有与目标 ETF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10、本基金属于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因此目标 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应知悉并关注目标 ETF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的风险揭示内容;11、基金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当目标 ETF 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时,本基金可能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指数基金,投资者届时须承担变更基金类型所带来的风险;12、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13、衍生品投资风险;14、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1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由于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终止清盘的风险。此外,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终止清盘的风险。1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八)启用侧袋机遇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证
监许可【2022】1042 号文注册募集。《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正式生效。自 2026 年 1 月 23 日起,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大
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