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莞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6-03-10
景顺核心竞争力混合C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莞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委托销 售协议,自2026年3月10日起新增委托东莞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 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东莞证券的安 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9376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058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1059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21503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435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03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004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945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227 景顺长城港股通全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2228 景顺长城港股通全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25200 景顺长城国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025201 景顺长城国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 021822 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021823 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 015731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90 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传真: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 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 述基金的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 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 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 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 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 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 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 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 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 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 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 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