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2-10-27
关于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汇添富盈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0月27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
统一指数;
(4)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机构调整或停止上述指数的发布,或者有更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
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修改为: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证 8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成份
股一起构成,中证 800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适合作为本基
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2)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为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
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是目前市场上具有较强权
威性和影响力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3)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机构调整或停止上述指数的发布,或者有更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
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三1、、本重基要金提《示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此2、次根修据《订基已金经合履同行》了修规订定内的容程,本序基,符金合管相理关人法将律同法时规对及本《基基金金的合招同募》的说规明定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3、中本的基相金关管内理容人进可行以更在新法。律上法述规修和订本内基容金自《公基告金之合日同起》规生定效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