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均衡增长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2-27
广发均衡增长混合A
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均衡增长混合A)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均衡增长混合 基金代码 010534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均衡增长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0534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1-2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08-27 洪志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6-27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11-01 冯汉杰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7-26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其他 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适度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快速成长的红利,寻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投资范围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永续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 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20%-6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21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20% 非特定 客户 100万元≤ M < 300万元 0.80% 非特定 客户 300万元≤ M < 500万元 0.30% 非特定 客户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非特定 申购费(前收费) 客户 M < 100万元 0.12% 特定客 户 100万元≤ M < 300万元 0.08% 特定客 户 300万元≤ M < 500万元 0.03% 特定客 户 M ≥ 500万元 100元/笔 特定客 户 N < 7日 1.50%7日≤ N < 30日 0.75%赎回费 30日≤ N < 180日 0.50% N ≥ 180日 -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 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特定投资者) 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 其他费用 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2)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特定品种,将面临投资上述品种所产生特定的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险;(6)投资管理风险等。 3、其他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