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10-19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20】2419号文注册。《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4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26日,于2024年9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依法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职责,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4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年9月26日) 19,800,907.90份 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 投资目标 金通过优选景气行业中的个股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 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 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 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 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 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 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 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2、行业投资策略 所谓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 投资策略 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 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而繁荣的行业。 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是决定行 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契合 的行业,将获得稳定提升的社会需求,从而在未来较长 时间内处于景气状态; 2)政府的政策目标,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重大 影响。政府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扶持、产业振兴政策, 是推动相关行业景气程度长期向好的重要力量;反之, 政府针对某些行业的调控政策,亦是抑制相关行业景气 程度的重要因素; 3)各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与经济发展过程中 的周期性波动存在密切联系,同时,由于各行业自身特 点和运行规律的不同,因此,经济周期中的各个阶段, 将对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造成不同的阶段性影 响; 4)行业的各项内生因素,包括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 技术突破等,从而能够创造新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也将对行业的景气程度产生巨大的促进 作用; 5)在某些外在事件的驱动下,如大型盛会,或突发 性危机,也会对相关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产生正 面或负面的阶段性影响。 本基金在对以上五个影响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 势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具体 如下: 1)市场潜力 筛选出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的行业,主要关注指标 为行业营业收入、行业销量增长率、行业增加值及增速、 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等。 2)盈利能力 筛选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的行业,主要关注指标 为净资产收益率(ROE),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等。 通过定量分析验证和补充定性分析的结果,以此判 断各行业景气程度及变动趋势,并通过与市场平均水平 和行业历史水平的比较,优选出景气程度高或趋势向好 的景气行业。 3、股票投资策略 (1)价值成长股投资策略 主要基于基本面研究,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筛选指 标(包括盈利能力、EPS及预期变化、PEG、现金流状况、 估值等),重点关注公司所处的境内外发展水平、发展空 间、技术壁垒、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筛选出 具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选择成长性较好同 时具备一定安全边际的公司,注重风险收益之间的平衡, 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获取公司的成长性收益。 (2)价值低估股投资策略 对于市场中的价值低估股,本基金将保持积极关注 和紧密跟踪,以便及时抓住投资机会。本基金所指的价 值低估包括横向比较同行业公司的估值以及纵向比较企 业的历史估值,通过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管理能力、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进行横向和纵向的 比较,挖掘价值被低估的上市企业。本基金将通过对PE、 PB、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指标的横向以及纵 向比较,寻找合理估值区间,重点配置具有安全估值边 界的上市公司。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 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债券投资策略 具体在配置策略方面,将重点采用如下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基本面的研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 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 行波段操作,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利差配置策略 在对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信用债券与无风险利 率之间利差的驱动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流动性溢价和信 用风险溢价的变化趋势,给出信用利差久期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对基本面、资金、市场利率走势、债券供求变化等 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 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 产的最优权重。 (4)信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基本面的分析及各行业的发展状 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随后研究债券发行人 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公司背景、盈利状况、竞 争地位、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分析 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之后,本基金将结合对估值、资 金方面的判断,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度量发行 人财务风险。 最终,本基金将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 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 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 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 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 资回报。 (6)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换债券的区别主要体 现在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在上市后分离为纯债部分和权证 部分,并分别独自进行交易。对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的投资按照普通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对于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将按照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 理,权证部分将结合其价值判断卖出或行使股票认购权。 (7)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 交换的股票并非自身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 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有股性和债性, 其中债性与可转换债券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 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 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 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 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 行。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基于市场系统风险模型的中 短期风险判断,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 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仓 位后,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 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当市场向 好时,基金管理人可择机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能够使得 组合β值稳定的头寸从而避免现货快速建仓带来的流动 性冲击,然后在保持组合风险敞口不变的前提下,在缓 慢的现货市场建仓过程中有节奏地将期货头寸逐步平 仓,充分利用股指期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 提下,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 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 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 业绩比较基准 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20]2419号文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16日生效,募集规模为417,919,173.97份基金份额。 根据《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4年9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26日。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9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6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9,821,961.37 结算备付金 183,725.17 存出保证金 38,911.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554,085.14 应收清算款 1,282,035.74 资产总计 28,880,719.15 负债和净资产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0,158,775.3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366.19 应付托管费 5,394.36 其他负债 126,165.62 负债合计 10,322,701.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9,800,907.90 未分配利润 -1,242,890.25 净资产合计 18,558,017.6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8,880,719.15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6日,基金份额为19,800,907.90份。基 金份额净值为0.9372元。 2、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说明 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9,821,961.37元,其中包含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814.28元,为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尚未返还的活期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83,725.17元,其中包含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人民币49.56元,为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尚未返还的结算备付金。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38,911.73元,其中包含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人民币10.50元,为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尚未返还的存出保证金。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7,554,085.14元,为股票投资,已于清算期内完成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1,282,035.74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27日划回本基金托管账户。 5.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0,158,775.33元,已于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9月30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2,366.19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27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394.36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27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26,165.62元,包括以下内容: (1)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60,745.28元,均为开源证券席位佣金,上述款项于2024年10月10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2)应付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费用为人民币45,000.00元,已于2024年9月30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3)应付清盘审计费为人民币12,000.00元,已于2024年10月10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4)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8,420.34元,已于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9月30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支付。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4年9月27日 项目 至2024年10月11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3,663.8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1,271,287.20 (注2) 股利收益(注3) -9,793.88 其他收入(注4) 16.95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1,265,174.08 二、清算费用 银行汇划费(注5) 495.72 清算费用小计 495.72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1,264,678.36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清算期间 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减去卖出股票最后运作日的股票估值总额及买卖股票产生的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3.股利收益为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与股息红利税。 4.其他收入为投资者赎回产生的赎回费收入。 5.银行汇划费是清算期间产品划付款项所产生的银行划款手续费。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6日基金净资产 18,558,017.6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264,678.36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4年9月27日确认的投资 602,008.61 者赎回,含赎回费) 二、2024年10月11日基金净资产 19,220,687.40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4年10月1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9,220,687.4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期间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应收利息归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为加快清盘速度,上述应收利息以及未到账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划入托管账户,垫付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