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以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5-12-2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以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12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见本公告
第一条)在招商银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在招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投
资者可在招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基金产品如下:(下文合并简称为“上述基金”)
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已上线且处于开放期中及未来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办理
基金转换业务时需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产品)。
二、本次代销机构开通办理的业务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1、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2、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以及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转出基金赎回费:以转出金额为基数,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②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以转出金额为基数,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
额收取。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减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
零。
3、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基金转换单次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
换。
4、其他事项
基金转换的具体业务规则及转换费用以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
其更新和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二)基金定投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2、办理方式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基金定投,具体开
户和办理程序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的固定投资金额,每期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1元(含1元),
无级差。
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①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的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②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的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扣款,
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③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④其他相关事项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7、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确认成功后1个工
作日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可提出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的变更申请及基金定投的终止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
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9、其他事项
基金定投的具体业务规则及转换费用以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
其更新和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三)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12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招商银行申购(含转换、定投)费率优
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活动内容以及业务办理流程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详见该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客服传真:0755-8351-5880
网址:www.by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