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联接: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0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1 §2 基金简介......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5 3.2 基金净值表现......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8 §4 管理人报告......8 §5 托管人报告......16 §6 审计报告......17 §7 年度财务报表......19 7.1 资产负债表......19 7.2 利润表......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1 §8 投资组合报告......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2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3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3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3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4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4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6 §11 重大事件揭示......4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9 §13 备查文件目录......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81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554,559.0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 夏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创 新 华 夏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创 新 100ETF 联接 A 100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199 00820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25,780,230.74 份 4,774,328.29 份 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98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25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 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也 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为了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有权投资于股指期货、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 投资策略 会允许的衍生工具。本基金还可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 资,以及国债期货投资。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组合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 投资策略 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 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品种。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彬 张燕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755-83199084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55 传真 010-63136700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院 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 泰大厦B座8层 厦 邮政编码 100033 518040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ChinaAMC.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殊普通合伙)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3.1.1 期间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和指标 华夏粤港澳大湾 华夏粤港澳大湾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区创新100ETF联 区创新100ETF联 创新 100ETF联接A 创新 100ETF 联接 C 接 A 接 C 本期已实现 收益 2,633,858.43 626,047.78 2,541,218.66 858,703.13 本期利润 -1,943,416.86 -471,176.50 8,953,304.14 3,139,719.57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0.0737 -0.0805 0.3418 0.3402 利润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5.58% -6.08% 28.35% 28.29% 率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5.73% -6.02% 34.91% 34.64% 率 3.1.2 期末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和指标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 创新 100ETF 联接 A 创新 100ETF 联接 C 新 100ETF 联接 A 新 100ETF 联接 C 期末可供分 5,016,061.96 896,655.64 2,667,579.62 772,855.30 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0.1946 0.1878 0.0952 0.0927 利润 期末基金资 32,787,824.74 6,041,587.36 37,809,271.55 11,228,573.07 产净值 期末基金份 1.2718 1.2654 1.3491 1.3464 额净值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3.1.3 累计期末 华夏粤港澳大湾 华夏粤港澳大湾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指标 区创新100ETF联 区创新100ETF联 创新100ETF联接A 创新 100ETF 联接 C 接 A 接 C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27.18% 26.54% 34.91% 34.64% 率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0% 0.74% 1.38% 0.77% -0.38% -0.03% 过去六个月 -6.96% 1.00% -9.37% 1.03% 2.41% -0.03% 过去一年 -5.73% 1.10% -11.34% 1.12% 5.61% -0.02% 自基金合同生 27.18% 1.11% 17.70% 1.14% 9.48% -0.03% 效起至今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93% 0.74% 1.38% 0.77% -0.45% -0.03% 过去六个月 -7.11% 1.00% -9.37% 1.03% 2.26% -0.03% 过去一年 -6.02% 1.10% -11.34% 1.12% 5.32% -0.02% 自基金合同生 26.54% 1.11% 17.70% 1.14% 8.84% -0.03% 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 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 境内首批 QDII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 日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 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 ETF 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 ETF 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 Beta 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 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 1 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 QDII 混合基金(A 类)中华夏全球聚享(QDII)(A 类)排序第 1/35;在偏股 型基金(股票上限 95%)(A 类)中华夏兴和混合排序第 1/176、华夏兴华混合(A 类)排序第 32/176; 在定期开放式偏股型基金(A 类)中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 类)排序第 1/63、华夏成长精选 6 个月 定开混合(A 类)排序第 17/63;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 类)中华夏行业景气混合排序第 2/692、华夏盛世混合排序第 14/692;在其他行业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能源革新股票(A 类)排序第 6/33;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80%)(A 类)中华夏经典混合排序第 10/132;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 类)排序第 41/259;在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0-95%+基准股票比例 30%-60%)(A 类)中华夏高端制造混合排序第 79/499。 指数与量化策略产品: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类)排序第 2/18; 在策略指数股票 ETF 联接基金(A 类)中华夏创成长 ETF 联接(A 类)排序第 3/14;在增强规模指数 股票型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A 类)排序第 4/103;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 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排序第 4/95、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 排序第 7/95、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 ETF 排序第 10/95;在策略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创成长 ETF 排序第 5/23;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 联接 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 联接(A 类)排序第 5/55、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 ETF 联接(A 类) 排序第 7/55;在定期开放式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 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 3 个月定开混合排序第 5/24;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 联接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 ETF 联接(A 类)排序第 7/27、 华夏中证银行 ETF 联接(A 类)排序第 8/27;在利率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中债 3-5 年政 金债指数(A 类)排序第 8/103;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 基金中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 ETF 排序第 10/42、; 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 联接基金(A 类)中华夏中证 500ETF 联接(A 类)排序第 13/75;在规模指数股 票 ETF 基金中华夏中证 500ETF 排序第 16/113、华夏创业板 ETF 排序第 22/113。 固收&―固收+‖产品:在 QDII 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 类)排序第 1/25、华夏收益债券(QDII)(A 类)排序第 4/25;在偏债型基金(A 类)中华夏永康添福混合排序第4/231、华夏磐泰混合(LOF)(A 类)排序第 20/231、华夏睿磐泰茂混合(A 类)排序第 26/231、华夏睿磐泰利混合(A 类)排序第 29/231、华夏睿磐泰兴混合排序第 34/231;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鼎航债券(A 类)排序第 29/615、华夏鼎茂债券(A 类)排序第 85/615;在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短债债券(A 类)排序第 8/54;在普通债券型基金(可投转债)(A 类)中华夏聚利债券排序第14/203、华夏双债债券(A 类)排序第 32/203;在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 类)中华夏鼎泓债券(A类)排序第 31/258;在定期开放式纯债债券型基金(A 类)中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类)排序第 80/427。 养老&FOF 产品:在混合型 FOF(权益资产 0-30%)(A 类)中华夏聚丰混合(FOF)(A 类)排 序第 1/16、华夏聚惠 FOF(A 类)排序第 3/16;在养老目标日期 FOF(2040)(A 类)中华夏养老 2040 三年持有混合(FOF)排序第 2/11。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1 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上线邮储银行卡直连、交通银行卡快捷等支付方式,拓展支付渠道的同时交易额度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客户支付需求;(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上线人脸识别,盖章账单自动生成,非货基收益提醒及预约赎回等功能,提升了投资者业务办理的方便快捷性,在震荡的市场行情下方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基金收益情况,增加客户操作便利性;(3)与民商基金销售、众惠基金、泰信财富、排排网基金销售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展更加丰富的客户理财渠道;(4)开展―震荡市需要口服镇心丸‖、―发个暗号,看多少人在嗑这对 CP?‖、―牙掉了之后‖、―准备好了吗?来跟我们一起碳中和!‖、―华夏亲子财商营‖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限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2010 年 7 月加入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研究发展部高 级产品经理,数量 投资部研究员、投 资经理、基金经理 助理、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年10月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期间)、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 本基金的基金 开放式指数证券 荣膺 经理、投委会 2020-04-29 - 11 年 投资基金联接基 成员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 期间)、上证主要 消费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期间)、 华夏智胜价值成 长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月18日期间)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不存在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其在管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原则,对兼任基金经理的交易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本年度所有相关组合的交易行为均符合法规、制度和流程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本年度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在邻近交易日的同向和反向交易,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均可合理解释,未发现异常。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针对同经理管理多个组合间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归因分析,本年度各组合间收益率差异均属正常情况,主要原因为业绩基准不同、投资策略不同,收益率差异可以合理解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73 次,其中 52 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 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其余 21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已根据公司管理要求提供决策依据。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湾创 100 表征大湾区内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的上市公司,树立大湾区企业创新发展标杆,助力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成份股 100 只,其中 A 股 84 只,港股 16 只。本基金通 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而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 A 股方面,表现为整体稳定,分化加大。行业维度,受益于碳中和政策的新兴行业与传统行业花开两朵。新兴行业如新能源车、光伏、车用芯片走强,传统行业走强的则是受益于供给收缩预期而涨价的煤炭、钢铁、化工等,受益于绿电政策的绿电及电网系统等。风格维度,主要表现为大小盘股定价体系的收敛,众多碳中和产业链的中小公司迎来估值和盈利的双升,成长和价值风格均有表现。港股方面,整体表现低迷。港股权重板块主要由高估值的互联网及创新药行业和金融地产产业链构成。二者在 2021 年均表现低迷,拖累港股市场。 2021 年,投资者也在投资实践中对指数基金和主动基金的特性进一步加深理解。 历史数据显示,指数与主动基金的年度胜率相当,主动基金收益率更高。用偏股混合型基金指 数代表公募主动基金平均收益,与沪深 300 指数作比较。2005 年到 2021 年的这 17 年间,主动股基 累计取得了 11.67 倍的收益,沪深 300 是 5.55 倍,主动基金经理的确能取得显著的超额收益。按年 份看,主动基金的年胜率是 52%,9 年跑赢沪深 300、7 年输、1 年平。不过,如果把统计时间缩小 到 2005-2018 年,主动 4.20 倍,指数 2.76 倍,算术平均年超额收益 10%。2019-2021 年,主动连续 三年跑赢沪深 300,算术平均年超额收益 23%,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合理的猜测原因可能是由于以新能源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兴产业的发展很快,主动基金抢先挖掘投资机会,指数尚未来得及调整成分结构,阶段性大幅落后主动基金。出于平滑年度收益的考虑,不应笼统的因主动基金过往收益高而否定指数基金的投资价值。 从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角度,指数和主动基金在不同的阶段分别存在投资机会。新兴产业发展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产业出现新的变革,主动基金经理具备识别龙头公司的能力,可以率先发现产业变革的机会;第二阶段,股价逐渐走出趋势,动量因子的量化模型会捕捉到这种趋势,增强了市场动量;第三阶段,产业趋势明朗并被大众认知,产业变化速度下降,领先者强者恒强,主动基金跑赢指数基金的难度加大,指数基金的优势显现。在投资的过程中,我们并不能十分明确地知道产业变革何时出现、出现的方向、持续时间、变革的进度等问题,在投资决策时最好的办法是模糊处理,即主动和指数两头下注。 从市场牛熊周期的角度,宽基指数、窄基指数和主动股基的性价比交替出现。宽基指数基金一大优势是熊市尾声抄底的最佳工具。投资始终比较的是系统性机会和超额收益的幅度和确定性。熊市尾声,市场系统性的低估值是确定的,同时未来赢率改善也是确定的,而未来领涨的行业并不清晰,没有必要暴露行业和个股风险,因此熊市尾声阶段,宽基指数基金确定性优于主动股基。随着行情的演绎,主线逐渐清晰,适合集中而不是分散均衡。此时行业窄基指数和风格指数、具备超额收益能力的主动股基的性价比将超过宽基指数。当市场进入到磨顶及下跌阶段,市场风险逐步加大,应当再度分散投资,宽基指数的性价比逐渐再度提升。 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指数基金也经历了由简单被动复制市场到主动策略性增强的阶段。以 创成长指数为例,自 2019 年 7 月 15 日相关 ETF 上市至 2021 年末,累计收益 178%,同期创业板指 数涨幅 119%,偏股混合型基金指数涨幅 96%,远远跑赢市场表征指数及公募基金平均水平。此外,2019-2021 年一批优质的行业、主题指数基金也应运而生,标的指数很好地刻画了产业赛道整体表现,成分股筛选时同样具备选优排雷操作,成为投资者布局这些赛道的一大选择。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等工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为 1.2718 元,本报 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1.34%,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联接A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5.61%;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联接C份额净值为1.2654元,本 报 告 期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6.02% ,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增 长 率-11.34%,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联接C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5.32%。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周期视角,中国处于经济复苏阶段早期,未来经济有望磨底,基本面会越来越好,美国在经济下行的早期,未来经济难免不出现持续下滑,基本面会越来越差。当前中国经济周期相位暂不占优,因此美国敢于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由此产生的边际影响,对中国可能造成压力。未来中国经济周期位置逐渐占优。随着美国持续施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势必对美国自身经济产生反作用力,中国相对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逐渐见效后,中美优劣位置将逆转。应对策略方面,在中国托底政策对国内经济的正面拉动尚未完全见效、美国紧缩政策对美国经济的负面影响还未真正显现之前,对国内 A 股市场应采取谨慎态度,避免仓位过重、行业风格过于集中、交易过于频繁;在中国相对美国经济周期位置出现改善信号后,可以逐步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 美联储加息缩表成为 2022 年 A 股运行的最大扰动项。美国紧缩的货币政策对 A 股的影响,可 以从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两条传导路径进行探讨。实体经济途径,美联储紧缩的货币政策,导致美国经济下行,美国进口减少,一方面,在总需求端,中国出口需求减少,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压力加大;另一方面,流动性层面,中国出口结售汇减少,国内货币信用派生压力加大,市场估值压力加大。结合起来,美联储紧缩的货币政策会使得国内 A 股面临业绩和估值的双重压力。资本市场途径,美联储流动性收紧会加大美国金融资产波动,分别从股债汇三个市场进行传导,美股下跌令A股风险偏好下降,美债利率上行对A股中以美债利率定价的高估值板块承压,美元阶段性升值加大北上资金流出压力。 尽管美联储加息对 A 股会产生种种负面影响,需要明确的是,内因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大方向应看到国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基调,对 2022 年战略性保持乐观态度;同时看到美联储的紧缩带来的负面影响,战术上保持谨慎。节奏方面,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在 1 月美联储确定加息、3 月美联储第一次加息等时点,A 股波动可能会相对剧烈。第二次加息落地后,市场可能会逐渐降低对美联储政策的敏感度,主要矛盾重回国内,直至完全脱敏。届时国内稳增长政策也会逐步见效,美联储加息对自身经济的伤害陆续显现,很可能会出现中美强弱角色互换。应对策略,在中国市场对美联储加息政策敏感阶段,采取相对防御的策略,关注低估值的宽基指数,低估值高股息的公司在利率上行、市场波动加大的环境里具有很好的抗风险属性,反而有可能在今年得到定价中枢抬升,甚至不妨可关注港股宽基如恒生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等,2021 年港股市场通过杀估值很大程度上消化了各类负面压力,美联储加息对港股的资金抽水效应可能会比以往加息阶段都要弱;当中国市场对加息逐渐脱敏后,采取更为积极的进攻策略。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着力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在投资、销售、员工行为合规管理等方面出台多项管理制度。同时,继续强化业务部门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任免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机制。公司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宣传与合规培训等对合规风险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合规体系高效运行,合规风险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廉洁从业。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 管理基础。在严格管控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风险的同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基金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及离任审计工作,排查业务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稳健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4736 号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 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单峰 朱宏宇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2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2,091,975.34 2,388,669.45 结算备付金 3,609.49 25,470.68 存出保证金 4,345.17 16,680.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6,772,191.93 46,492,835.3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36,772,191.93 46,492,835.3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0,893.14 应收利息 7.4.7.5 236.18 306.0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627,639.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8,872,358.11 49,692,494.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604,842.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6.43 641.77 应付托管费 175.50 213.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46.05 2,878.1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 应交税费 698.03 6,040.0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0,000.00 40,033.37 负债合计 42,946.01 654,649.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0,554,559.03 36,365,753.70 未分配利润 7.4.7.10 8,274,853.07 12,672,09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29,412.10 49,037,844.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872,358.11 49,692,494.32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基金份额净值 1.2718 元,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基金份额净值 1.2654 元;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基金份额总额 30,554,559.03 份(其中 A 类 25,780,230.74 份,C 类 4,774,328.29 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277,963.38 12,182,214.35 1.利息收入 9,189.14 15,781.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189.14 12,550.2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231.5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360,727.18 3,388,985.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3,360,727.18 3,388,985.6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8 -5,674,499.57 8,693,101.92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26,619.87 84,345.09 减:二、费用 136,629.98 89,190.64 1.管理人报酬 6,868.37 8,391.47 2.托管费 2,289.46 2,797.10 3.销售服务费 23,525.19 22,592.88 4.交易费用 7.4.7.20 1,756.78 4,905.1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0,297.64 8,982.99 7.其他费用 7.4.7.21 91,892.54 41,521.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414,593.36 12,093,023.7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4,593.36 12,093,023.71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36,365,753.70 12,672,090.92 49,037,844.62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2,414,593.36 -2,414,593.36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5,811,194.67 -1,982,644.49 -7,793,839.16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903,389.71 8,291,782.23 32,195,171.94 2.基金赎回款 -29,714,584.38 -10,274,426.72 -39,989,011.1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0,554,559.03 8,274,853.07 38,829,412.10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6,786,943.52 - 26,786,943.52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2,093,023.71 12,093,023.71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9,578,810.18 579,067.21 10,157,877.39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1,417,069.70 9,831,625.33 61,248,695.03 2.基金赎回款 -41,838,259.52 -9,252,558.12 -51,090,817.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6,365,753.70 12,672,090.92 49,037,844.62 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882 号《关于准予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募集 26,781,299.39 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739337_A2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6,786,943.5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644.1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由于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本基金作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法法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本基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和处理税收费用时,本基金需要作出相关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 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5%、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091,975.34 2,388,669.45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091,975.34 2,388,669.4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33,753,589.58 36,772,191.93 3,018,602.35 其他 - - - 合计 33,753,589.58 36,772,191.93 3,018,602.3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37,799,733.39 46,492,835.31 8,693,101.92 其他 - - - 合计 37,799,733.39 46,492,835.31 8,693,101.92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32.22 285.1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76 12.65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2.20 8.25 合计 236.18 306.05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无。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33.37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40,000.00 40,000.00 合计 40,000.00 40,033.37 7.4.7.9 实收基金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8,025,756.41 28,025,756.41 本期申购 15,473,928.21 15,473,928.2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7,719,453.88 -17,719,453.88 本期末 25,780,230.74 25,780,230.74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8,339,997.29 8,339,997.29 本期申购 8,429,461.50 8,429,461.5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995,130.50 -11,995,130.50 本期末 4,774,328.29 4,774,328.29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667,579.62 7,115,935.52 9,783,515.14 本期利润 2,633,858.43 -4,577,275.29 -1,943,416.8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85,376.09 -547,128.19 -832,504.28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376,177.79 2,993,606.58 5,369,784.37 基金赎回款 -2,661,553.88 -3,540,734.77 -6,202,288.6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016,061.96 1,991,532.04 7,007,594.00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72,855.30 2,115,720.48 2,888,575.78 本期利润 626,047.78 -1,097,224.28 -471,176.5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502,247.44 -647,892.77 -1,150,140.21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51,817.10 1,670,180.76 2,921,997.86 基金赎回款 -1,754,064.54 -2,318,073.53 -4,072,138.0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96,655.64 370,603.43 1,267,259.07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 31 日 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891.63 10,333.2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93.63 2,042.42 其他 103.88 174.51 合计 9,189.14 12,550.21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2.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2.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3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 12 月 31 日 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2,761,988.19 40,464,450.99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9,401,261.01 37,075,465.37 基金投资收益 3,360,727.18 3,388,985.62 7.4.7.14 债券投资收益 无。 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6.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7 股利收益 无。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5,674,499.57 8,693,101.92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5,674,499.57 8,693,101.92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 -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5,674,499.57 8,693,101.92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6,619.87 84,345.09 合计 26,619.87 84,345.09 7.4.7.20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1,756.78 4,905.19 其中:申购费 - - 赎回费 - - 交易费 1,756.78 4,905.19 合计 1,756.78 4,905.19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31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1,892.54 1,121.01 其他 - 400.00 合计 91,892.54 41,521.0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MACKENZIE FINANCIALCORPORATI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基金(―目标 ETF‖)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债券交易 无。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比例 中信证券 - - 10,000,000.00 100.00%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 月31日 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868.37 8,391.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9,329.04 13,058.46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3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0.30%/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 0 计算。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 月31日 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289.46 2,797.10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 0 计算。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合计 100ETF 联接 A 100ETF 联接 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 5,255.73 5,255.73 公司 招商银行 - 2,984.51 2,984.51 中信证券 - 1,223.28 1,223.28 华夏财富 - 315.11 315.11 合计 - 9,778.63 9,778.6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合计 100ETF联接A 100ETF联接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 5,795.26 5,795.26 公司 招商银行 - 3,587.10 3,587.10 中信证券 - 736.51 736.51 华夏财富 - 242.62 242.62 中信证券(山东) - 5.63 5.63 合计 - 10,367.12 10,367.12 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C 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 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 华夏粤港澳大湾 新100ETF联接A 创新100ETF联接C 创新100ETF联接A 区创新100ETF联 接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9 - - 10,000,511.16 - 日)持有的基金份 额 期初持有的基金 10,000,511.16 - - - 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 - - - - 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 - - - - 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 - - - - 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 10,000,511.16 - 10,000,511.16 - 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总份 38.79% - 35.68% - 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存款 2,091,975.34 8,891.63 2,388,669.45 10,333.28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持有 27,309,463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2020 年 12 月 31 日: 32,649,463 份),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31.85%(2020 年 12 月 31 日:44.27%)。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政策是使基金投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部、合规部、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风险管理团队在识别、衡量投资风险后,通过正式报告的方式,将分析结果及时传达给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制定风险控制决策,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估测各种金融工具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的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和日常的量化报告,参考压力测试结果,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用分析团队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在市场或持有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除在―7.4.12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的情况外,本基金所投资的证券均能及时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在日常运作中,本基金的流动性安排能够与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规律相匹配。 在资产端,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目标 ETF 基金,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目标 ETF 基金的市场交易量、申赎情况及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流动性的因素,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详细评估在不同的压力情景下资产变现情况的变化。 在负债端,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本基金投资者历史申赎、投资者类型和结构变化等数据,审慎评估不同市场环境可能带来的投资者潜在赎回需求,当市场环境或投资者结构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组合资产结构,预留充足现金头寸,保持基金资产可变现规模和期限与负债赎回规模和期限的匹配。 如遭遇极端市场情形或投资者非预期巨额赎回情形,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及其他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控制极端情况下的潜在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监测组合敏感性指标来衡量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因此,利率风险不是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为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因素(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发生变动时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与目标 ETF 基金相似。本基金管理人通常用敏感性指标来衡量市场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 占基金 公允价值 资产净 公允价值 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36,772,191.93 94.70 46,492,835.31 94.81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合计 36,772,191.93 94.70 46,492,835.31 94.81 注:①本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科目仅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②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 -1,806,692.03 -2,268,727.70 +5% 1,806,692.03 2,268,727.70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2)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36,772,191.93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6,492,835.31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0 元。) (3)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的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于其进行估值调整之日起从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于股票复牌能体现公允价值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对于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基金于限售期内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列入第二层次,于限售期满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4)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5)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 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银保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36,772,191.93 94.60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095,584.83 5.39 8 其他各项资产 4,581.35 0.01 9 合计 38,872,358.11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华夏粤港澳 交易型开 华夏基金管理有 1 大湾区创新 股票型 放式 限公司 36,772,191.93 94.70 100ETF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45.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6.1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81.35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夏粤港澳大湾 区创新100ETF联 1,278 20,172.32 10,000,511.16 38.79% 15,779,719.58 61.21% 接 A 华夏粤港澳大湾 区创新100ETF联 1,434 3,329.38 - - 4,774,328.29 100.00% 接 C 合计 2,712 11,266.43 10,000,511.16 32.73% 20,554,047.87 67.2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21,790.72 0.08%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100ETF 联接 A 有本基金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 - 100ETF 联接 C 合计 21,790.72 0.0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100ETF 联接 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ETF 联接 C 合计 0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100ETF 联接 A 放式基金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C 0 合计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 额占基 承诺持有 数 份额比例 数 金总份 期限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511.16 32.73% 10,000,000.00 32.73% 不少于三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511.16 32.73% 10,000,000.00 32.73% 不少于三 年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联接 A 100ETF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29 20,083,716.54 6,703,226.98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025,756.41 8,339,997.2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473,928.21 8,429,461.5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19,453.88 11,995,130.5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780,230.74 4,774,328.2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布公告,郑煜女士、孙彬先生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蔡向阳先生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公告,蔡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起,刘波先生不再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40,000 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2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注:本基金选择了华西证券、中信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基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38,217,927.21 100.00% 注:本基金选择了华西证券、中信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债券交易及回购交易。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09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 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 发起式联接基金在 2021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 网站 2021-01-13 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 告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15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代销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20 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网站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27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2-01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2-24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12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9 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 网站 2021-03-29 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02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07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09 网站 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09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21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08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12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13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19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营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25 场所变更的公告 网站 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28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2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6-04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6-09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网站 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1-02 网站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4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申购、赎 网站 2021-12-24 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 申购份 赎回 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额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1-01-01 至 10,000,511.16 - - 10,000,511.16 32.73% 2021-12-3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