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添盈纯债:关于开放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2-01
招商添盈纯债A
关于开放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添盈纯债 基金代码 0063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添盈纯债 A 招商添盈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3830063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需缴纳前端申购费,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需缴纳申购费,本 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 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2.2 后端收费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备注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 部分归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 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N<1 年 0.10% N≥1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依此类推)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天(含)至 30 天 0.20% 30 天(含)以上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手续费等。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 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 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 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 2019 年 2 月 12 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 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 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 低于 1 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 1 份。留存份额不足 1 份的, 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 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 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 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 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1 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 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西藏东方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9 年 2 月 12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上的《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招商基金客户服务 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 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 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7)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 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