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7-29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C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年7月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年7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中融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2447号文《关于准予中融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注册,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 集,于2018年3月3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23年9月6日发布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9月8日起更名为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 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5年7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 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 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5年7月10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lfund.com)上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7月9日,自2025年7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 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国联智选红利股票 3、基金代码:国联智选红利股票A代码:005569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C代码:005570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30日 6、2025年7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6,844,575.71份, 其中:国联智选红利股票A:5,416,735.95份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C:1,427,839.76份 7、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量化选股模型,精选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股票组 合进行投资,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稳定的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 8、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1)量化选股模型(2)投 资组合优化模型;3、债券投资策略;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权证投资策略 9、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11、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7月9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9日 货币资金 172,955.92 结算备付金 12.92 存出保证金 2,315.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36,500.22 其中:股票投资 5,928,675.56 债券投资 607,824.66 应收清算款 542,800.75 应收申购款 14,069.05 资产总计 7,268,654.38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9日 应付赎回款 353,042.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03.94 应付托管费 417.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4.60 其他负债 13,702.47 负债合计 369,860.78 实收基金 6,844,575.71 未分配利润 54,217.89 净资产合计 6,898,793.60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7,268,654.38 四、清算事项说明 2025年7月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7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 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5年7月10日。 1、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自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9日) 起,资产负债按实际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 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自清算起始 日起,本基金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 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172,955.92元,其中应计利息为127.27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12.92元,其中应计利息为12.92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2,315.52元,其中应计利息为0.49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6,536,500.22 元,其中股票投资 5,928,675.56元,债券投资607,824.66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14,069.0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基金 托管账户。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542,800.7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 基金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353,042.44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2,503.94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417.33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194.6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13,702.47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79.50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应付交易费用13,622.97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净资产情况 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净资产为6,898,793.60元,基金份额总额6,844,575.71份,其 中国联智选红利股票A份额5,416,735.95份、国联智选红利股票C份额1,427,839.76 份;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净资产为6,867,471.28元,基金份额总额6,787,206.53份,其 中国联智选红利股票A份额5,359,409.37份、国联智选红利股票C份额1,427,797.16 份。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 日)发生额 一、清算期间收入(损失以“-”填列) 1、利息收入(注1) 274.94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2) -388,597.96 3、投资收益(注3) 415,255.43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 26,932.41 二、清算期间费用 1、其他费用(注4) 15.00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 15.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26,917.41 注1:利息收入包括本基金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4.84元、保证金利息 收入0.10元,共计274.94元。 注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最后运作日未变现股票、债券在本次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 变动,以及清算期间处置持有股票、债券投资时,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 资收益的金额。 注3:投资收益为本次清算期间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股票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 入以及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等。 注4:其他费用为本次清算期间的汇划手续费。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9日基金净资产 6,898,793.6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6,917.41 加:清算期间因申购影响的金额 3,126.00 减:清算期间因赎回影响的金额(注) 61,365.73 二、清算结束日2025年7月14日基金净资产 6,867,471.28 注:清算期间确认的申购款、赎回款为2025年7月9日投资者提交的申请。 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 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的部分除外)、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中“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项下约定:“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同等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将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2025年7月10日至基金财产分配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如前述利息在本基金 财产分配划出日前尚未结清,则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 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利息结清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 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 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