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修改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
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
规则》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后的业务规则
详见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二、修改后的业务规则生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要,更好的服务投资者,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方基金”)开
通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特制定此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南方基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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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直销平台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南方基金在
向投资者提供养老宝组合投资服务、投资者接受南方基金提供养老
宝组合投资服务时,均需遵循本规则的要求。
第二条 养老宝组合投资业务是指南方基金接受投资者委托,
根据投资者的出生年份、退休年龄、退休后每月打算从养老宝中领
取的金额、领取截止年龄等参数,为投资者提供组合投资方案;投
资者自主选择参照南方基金提供的方案申购养老宝组合或开立养
老宝组合定投计划,跟踪选定的组合标准方案,通过南方基金电子
直销平台进行申购或定期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一键下单申
购或定投所有组合标准方案的成分基金(以下简称“持仓组合”),
并委托南方基金根据约定对持仓组合进行相应调整的业务。
第二章 养老宝组合测算
第三条 南方基金通过投资者在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填写
的信息:包括出生年份、退休年龄、退休后每月打算从养老宝中领
取的金额、领取截止年龄等参数,根据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系列
指数及南方基金设定的计算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养老宝基金组合标
准方案,包括组合成分基金及权重比例。
用户输入目标退休日期 T
T<=2025,组合标准方案对应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25
T>=2045,组合标准方案对应中证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4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