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乐享货币:关于C类份额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4-18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C 类份额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加强投资者服务,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起,在长江证券开通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65,以下简称“天天盈份额”)的快速赎回业
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长江证券共同签署的《长
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C 类份额(天天盈份额)快速赎回服务协议》(以下
简称“《快速赎回服务协议》”)的约定,由本公司与长江证券共同合作为
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内,在符合《快速赎回
服务协议》规定的条件下,通过长江证券指定平台“长江 e 号理财商城”
申请将所持有的天天盈份额快速赎回,并同意将本次申请对应的天天盈
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本公司向投资者垫
付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赎回款项,份额确认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
公司的已垫付款项。
二、 适用范围
1.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C 类份额。如本
公司调整快速赎回业务适用范围的,将另行公告。
2. 本业务的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长江证券的
规定,在长江证券指定平台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可赎回的天天盈份
额且已签署《快速赎回服务协议》的合格投资者。
3、开通该业务的三方存管银行名单将由长江证券在指定平台“长江
e 号理财商城”列示,长江证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该业务
支持的三方存管银行范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 业务规则
1、 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及长江证券签署《快速赎回服务协议》,快速
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协议的约定为准。
2、 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
务的时间为每个正常交易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本公司有权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该业务的办理时间,届时本公司将在指定网站
另行公告。
3. 因该业务的特殊性,快速赎回申请一旦提交,不允许撤销。
4. 限额管理:单个账户单笔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 500,000
份(含);单个账户单日累计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 500,000 份(含);
全体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请的快速赎回总份额上限为 5,000 万份(含)。
投资者的快速赎回申请累计份额超过单个账户单日累计份额上限
的,将被判定为无效申请;投资者的快速赎回申请累计接近、等于或超
过单日总份额上限时,本公司有权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
否恢复该业务。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上述交易限额,届时本公司将在
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6. 投资者发起天天盈份额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支付
该笔快速赎回资金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所属交易日(含当日)
起快速赎回申请对应的基金份额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 服务费用
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申请天天盈份额快速赎回服务,本公司暂不收
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五、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长江
证券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服务协
议以及业务规则。
2. 本公告仅对在长江证券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jzcgl.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80301262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六、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
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