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境外托管人的公告
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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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境外托管人的公告 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为旗下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QDII)、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境外托管人。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境外托管人 自2025年9月15日起,上述2只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境外托管人。前述事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本基金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关于境外托管人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届时在官方网站披露的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