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销售费用的公告
2021-02-09
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A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销售费用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成本,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决定自2021年2月9日起,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具体如下: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调整前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 M<500万元 0.75% 500万元≤ M<1000万元 0.50% M ≥1000万元 1000元/笔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三、本次修订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修订基金合同,同时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了解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