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7-22
关于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61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1日生效。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24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开通三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8667)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其余费率结构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相同。
3、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均为0.01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份额余额为50000份,当机构投资者赎回时或赎回后导致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万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除此之外,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C类基金份额保留余额不设限制,也不对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
第二 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 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
部分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
释义 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 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
率 日年化收益率
第二 增加:
部分 56、C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
释义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 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和C类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
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第三 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实 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
部分 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 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基金 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
的基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公告。
本情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况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可以互相转换,具体转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换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可以互相转换,具体转
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 换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B
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 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
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 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
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 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 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金管理人应当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
上公告。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第十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五部 为0.20%,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为0.20%,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分 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
基金 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费率为0.25%。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用 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销售服务费计提
与税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收 ÷当年天数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H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其他部分不作修改。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备。
2、基金管理人将在《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及《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上 述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请 仔 细 阅 读 刊 登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www.gsfunds.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9-258-2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