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2018-05-30
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15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鑫钱
包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61 号)注册并进行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
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会因为货
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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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
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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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08 号文核准设立。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股份 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
助理兼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陆家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宋子洲先生,董事,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并曾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国外贸运输(集团)公司工作。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会长、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
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
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罗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助理经济师,华中科
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
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系主任,《经济评论》副主
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武汉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
南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深圳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
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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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
室副主任、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
记、股东代表监事、监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
经理、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
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
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
部副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琦先生,股票投资总监,硕士。曾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
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
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
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基
金经理。
封雪梅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
务总监;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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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英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
王福新先生,总经理助理,博士后。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大公国际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
站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高级主管、投资管理部评估分
析处经理、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高级经理、委托投资管理一处资深经理;现任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桑迎先生,基金经理,硕士。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职于交通银行
北京分行,担任交易员;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职于华夏银行总行资
金部,担任交易员;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历任交易
员、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起
任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起任国寿安保薪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起任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10 月起任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起任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任国寿安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
黄力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吴坚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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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
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 号
联系人:周小磊
联系电话:(010)6516956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54 亿元。
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
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一个脚印。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银监复 2016[232]号文),广发银行
主要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完成与 CITIGROUP
INC.(花旗集团)及 IBM CREDIT LLC(IBM 信贷)的股份转让交易。目前,
中国人寿持有广发银行约 67.29 亿股,持股比例 43.686%,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
股东。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发银行总资产 20729.15 亿元、总负债 19590.6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05.31 亿元、拨备前利润 291.61 亿元。据英国《银行家》
杂志 2017 年全球银行排名,本行按一级资本列第 93 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
门,内设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保险与期货业务
处和客户营销处,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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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十八年,托
管经验丰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
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
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组长。2015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现主持部门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
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 号。截
至 2017 年 12 月末,托管资产规模 23,188.47 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
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
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QDII 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管产品提
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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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966
联系人:干晓树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范新紫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吴军、范新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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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稳定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一)现金;
(二)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
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
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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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进行深入
研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状况、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信用债券信用评级及其
他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和流动性特征,设定各类资产合理的配置比例。
(二)利率预期策略
由于短期利率对于基金资产有重要影响,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货币市
场短期利率变化,以根据形势变化对基金资产做出合理调整。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及流动性等指标,在对宏观
经济走势、流动性状况及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准确把握短期利率
走势并做出及时反应。一般说来,预期利率上涨时,将适当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
期限;预期利率下降时,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和品种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品种合理配置。当
预期利率上涨时,可以增加回购资产的比重,适度降低债券资产的比重;预期利
率下降,将降低回购资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三)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基础上,对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市
场变化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基于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调整债券组合久
期。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运用量化分析技术,选择合理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
(四)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基础上,对
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等信用品种进行认真研究和筛选,形成信用品种基础池。结合本基金的配置
需要,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等综合分析,挑选适合的短期信用
品种进行投资。
(五)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策略
在组合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
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通过向交易对手询价基础上,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
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
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六)杠杆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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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遵守杠杆比例的前提下,通过对流动性状况深入分析,
综合比较回购利率与短期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
进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
(七)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基金
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
时管理。
本基金将通过对市场结构、市场冲击情况、主要资产流动性变化跟踪分析等
多种方式对流动性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在进行组合优化时增加流动性约束条件,
在兼顾基金收益的前提下合理地控制资产的流动性风险,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
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
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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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占基金总资产
项目 金额(元)
号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502,364,077.61 41.90
其中:债券 3,502,364,077.61 41.9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20,021,020.03 11.0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11,029,819.17 46.79
4 其他资产 24,710,115.09 0.30
5 合计 8,358,125,031.90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
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2
(2)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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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资产净值的比例(%) 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13.4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3.4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44.8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6.3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1.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9.77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74,737,661.39 12.8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74,737,661.39 12.8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427,626,416.22 29.07
8 其他 - -
9 合计 3,502,364,077.61 41.9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券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占基金资产净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号 值比例(%)
1 160402 16 农发 02 4,000,000 395,808,358.62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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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1606 18 上海银行 2,000,000 198,427,962.69 2.38
2
3 CD063
11182006 18 广发银行 2,000,000 197,987,607.53 2.37
3
2 CD062
11189404 18 盛京银行 2,000,000 195,692,243.28 2.34
4
7 CD112
5 160208 16 国开 08 1,800,000 177,546,656.38 2.13
11171150 17 平安银行 1,500,000 148,845,244.06 1.78
6
7 CD507
11170945 17 浦发银行 1,200,000 119,216,898.74 1.43
7
3 CD453
8 140209 14 国开 09 1,000,000 101,377,865.82 1.21
9 180201 18 国开 01 1,000,000 99,917,518.91 1.20
1 11181602 18 上海银行 1,000,000 99,775,693.52 1.19
0 2 CD022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67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3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37%
(1)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负偏离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2)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正偏离的绝对值未达到0.5%。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
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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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4,708,681.07
4 应收申购款 1,434.0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4,710,115.09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阶段 净值收 净值收 业绩比 业绩比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益率标 较基准 较基准
准差② 收益率 收益率
③ 标准差
④
2018/01/01-2018/03/31 1.0533% 0.0004% 0.0863% 0.0000% 0.9670% 0.0004%
2017/1/1-2017 /12/31 3.7241% 0.0021% 0.3500% 0.0000% 3.3741% 0.0021%
2016/1/1-2016/12/31 2.6507% 0.0044% 0.3500% 0.0000% 2.3007% 0.0044%
2015/10/21-2015/12/31 0.5567% 0.0007% 0.0690% 0.0000% 0.4877% 0.0007%
2015/10/21-2018/3/31 8.1939% 0.0035% 0.7690% 0.0000% 7.4249% 0.0035%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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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等,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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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
费率等,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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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刊登的本基金
原更新招募说明书(《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
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2、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请与赎回”中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制,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以及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3、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七、投资限制”和“十、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5、在“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6、在“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在“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与基金
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6、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报告期内我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与本基金相关的所有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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