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监事离任公告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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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监事离任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104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公司取消监事会后,白燕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唐洪广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李莹女士、赵乐军先生、杨帆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