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恒利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7-31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6
二、认购份额的发售------------------------------------------------- 21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24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28
五、清算与交割----------------------------------------------------- 31
六、退款----------------------------------------------------------- 31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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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
会 2015 年 2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5]220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
4、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
构进行公开发售。如在募集期间增设代销机构或变更发售方式,本公司将另行公
告。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分别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
者不须另行开立。
8、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
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
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
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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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本基金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
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认购费)。
10、本公告仅对“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
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
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5 年 7 月 31 日上的《华
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ffund.com)及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
当地的公告。
13、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
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4、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50619688,400-700-8001)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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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
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
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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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理
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投
资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
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媒体和华富基金的互联
网网站 www.hffund.com 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
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1086 基金简称:华富恒利债券 A
基金代码:001087 基金简称:华富恒利债券 C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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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六)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
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八)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九)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于菲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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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汪明
电话:021-38966235
传真:021-3896620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3-8888
公司网站:www.egban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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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公司网址:www.hazq.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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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1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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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ysec.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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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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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021-38631117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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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网站:www.csco.com.cn
2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徐松梅
联系电话:0591-8389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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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com
2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2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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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zszq.com
2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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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3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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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cn
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服电话:400-0099-886
公司网址:www.gwgsc.com
3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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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备注: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系
统合并切换,2015 年 8 月 3 日-2015 年 8 月 23 日暂停基金认购,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可认购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张莉
电话:010-59497363
传真:010-59393074
19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400-081-6655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4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4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0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二、认购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一)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但本基金募
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
整。
(二)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包括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投资人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后,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ffund.com 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
基金网上交易的开通范围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四)基金认购费用
21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
收取认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
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本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 1.00 元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M,含认购费)
M<100 万 0.12%
100 万≤M<500 万 0.06%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M,含认购费)
M<100 万 0.6%
1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时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22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人民币 100,000 元认购 A 类基金份
额,其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0.6%,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人民币 100.22 元,则其
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22)/1.00=99,503.80 份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人民币 100,000 元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
产生利息人民币 100.22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22)/1.00=100,100.22 份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投资人不
得撤销。
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
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
23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
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元(含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调整前的 2 日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确认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
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 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个人)。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
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4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资金银行划款凭证;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04917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71-01-8150013747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70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44259213750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14161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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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认购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
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
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
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客户发起
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代销银行的银行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代销银行银行卡;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
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代销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网点咨询或拨打代销银行客户服务电
话咨询。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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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个人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
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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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其它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单
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印鉴卡一式两份;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并加盖公章;
(8)传真交易协议书;
(9)《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机构)。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
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
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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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
中心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代销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
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华富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
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
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
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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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银行咨询或拨打代销银行客户服务电
话咨询。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
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 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
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0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其它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
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
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
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
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
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
31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9 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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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资本:252.198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九)款 “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联系人: 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五)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潘伟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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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 129 号 9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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