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2024-10-25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33,702,362.4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
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及投资策略,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
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物
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
货币供应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
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
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并根据动态预
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
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降低组合
下跌风险;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
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01 000707 0164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73,021,554.01 1,201,198,745.58 359,482,062.84
份 份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088,117.98 8,142,570.33 1,729,598.45
2.本期利润 1,088,117.98 8,142,570.33 1,729,598.45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3,021,554.01 1,201,198,745.58 359,482,062.8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214% 0.0019% 0.3393% 0.0000% 0.0821% 0.0019%
过去六个月 0.8774% 0.0018% 0.6750% 0.0000% 0.2024% 0.0018%
过去一年 1.8785% 0.0015% 1.3509% 0.0000% 0.5276% 0.0015%
过去三年 5.7714% 0.0014% 4.0509% 0.0000% 1.7205% 0.0014%
过去五年 10.3674% 0.0013% 6.7509% 0.0000% 3.6165% 0.0013%
自基金合同 29.5012% 0.0029% 13.5564% 0.0000% 15.9448% 0.0029%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818% 0.0019% 0.3393% 0.0000% 0.1425% 0.0019%
过去六个月 0.9984% 0.0018% 0.6750% 0.0000% 0.3234% 0.0018%
过去一年 2.1233% 0.0016% 1.3509% 0.0000% 0.7724% 0.0016%
过去三年 6.5349% 0.0014% 4.0509% 0.0000% 2.4840% 0.0014%
过去五年 11.6977% 0.0013% 6.7509% 0.0000% 4.9468% 0.0013%
自基金合同 32.6540% 0.0028% 13.5564% 0.0000% 19.0976% 0.0028%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218% 0.0019% 0.3393% 0.0000% 0.0825% 0.0019%
过去六个月 0.8759% 0.0018% 0.6750% 0.0000% 0.2009% 0.0018%
过去一年 1.8785% 0.0015% 1.3509% 0.0000% 0.5276% 0.0015%
自基金合同 3.6703% 0.0014% 2.6159% 0.0000% 1.0544% 0.0014%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对 E
类份额进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4 年 9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
陈威霖 本基金的 2016年4 月20 - 13 年 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
基金经理 日 入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
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
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具有 13 年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经济学硕士,CFA。曾任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
本基金的 2018 年 12 月 行部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
米良 基金经理 12 日 - 10 年 易融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
资产管理岗。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
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具有 10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管理学硕士。2018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
黄惠伶 本基金的 2022年 11月 9 - 6 年 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
基金助理 日 员。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
6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4 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
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保持积极,罕见的在一个季度内两次降息,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配合下资金面相对平稳,但资金中枢仍保持高位。7 月下旬,央行主动调降 OMO 政策利率 10BP,同时将逆回购操作调整为数量招标,从后续运行状况来看,公开市场基本上满足了金融机构的每日需求,在月末、税期以及政府债缴款较为集中的时点上,投放大量逆回购以平抑资金波动。因银行体系的长期限稳定资金仍相对稀缺,OMO 余额较高对银行间流动性预期造成一定扰动,波动加大,而资金价格也始终处于高位。从价格角度来看,DR007 月均值分别为 1.83%、1.79%和 1.79%,资金中枢仍处于政策利率之上,与调降前未有明显下行。同时央行于 7 月初公告将视情况开展临时
隔夜正逆回购操作,操作利率分别为 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减点 20BP 和加点 50BP,这在一定程
度上也是对现有利率走廊的优化,因此三季度隔夜价格基本在 1.5%~2.2%区间波动。9 月底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潘功胜行长预告了年底前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政治局会议后,货币政策迅
速落地,包括 9 月 27 日当天降准 50BP,MLF 利率和 OMO 利先后调降至 2.0%和 1.5%,预计降存贷
款利率以及存量房贷利率也在路上。
7 月份开始,为弱化 MLF 作为政策利率的色彩,央行将 MLF 操作调整到每月 25 日,在 LPR 公
告之后。 四季度 MLF 面临大量到期,央行也逐步将债券买卖作为基础货币投放的途径之一。从央行月末公告来看,三季度央行通过向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买入短期限国债并卖出长期限国债,全季净买入债券面值为 3000 亿元。
NCD 在 7 月份跟随 OMO 降息有所下行,8 月份受到理财赎回影响,收益率有所反弹,之后因资
金中枢始终保持高位,1 年期国股行 NCD 基本围绕 1.95%中枢震荡。季末前因 OMO 和 MLF 利率大幅
下行,震荡中枢下行至 1.85%附近,之后跟随债市调整有所反弹。至季末时点 3 个月和 1 年期 AAA
评级 NCD 收益率分别收于 1.87%和 1.91%,较二季末分别变动+7BP 和-6BP,曲线有所走平。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基金流动性新规中对货币基金运作的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组合策略。三季度维持较高剩余期限的同时注重保持组合的高流动性,资产配置以高流动性存单和回购为主。
9 月末的政治局会议对于维稳经济的定调较为积极,从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仍然是货币先
行,降准降息均已落地,年内存量房贷利率和 LPR 下调基本也已确定,并且按照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实施有力度的降息”,不排除四季度仍存在降准降息的可能。国庆长假前,四个一线城市均公告了对于限购政策的优化,广州更是全面放开限购,对于房地产市场能否“止跌回稳”,还
需要观察地产销售数据以及政策放松后效果的持续性。而对于经济能否企稳,也还需要观察配套政策的落地,特别是财政政策是否会加大力度。财政政策确认仍需要等待 10 月份人大会议,在此之前,风险偏好对债市始终有压制。即使配套政策超预期,地产投资、消费的企稳仍较为漫长,企业盈利修复也可能要等到明年才可以看到,但货币政策确定性较高,因此债市或暂不具备反转的基础。
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监管政策对时点上资金面的扰动以及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精细管理组合流动性。四季度,预计资金面中枢将整体下移,流动性预期好转,考虑到年内降准降息的可能,组合将维持偏长久期。配置上主要以回购和流动性较好的 NCD 为主,小仓位利用长久期资产开展波段操作。组合将密切关注权益市场波动、跨季后理财端负债的稳定性以及财政政策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灵活调整久期和杠杆,争取提前预判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4 年 3 季度,景丰货币 A 净值收益率为 0.421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93%;
2024 年 3 季度,景丰货币 B 净值收益率为 0.48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93%;
2024 年 3 季度,景丰货币 E 净值收益率为 0.42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9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097,956,267.37 57.71
其中:债券 1,097,956,267.37 57.7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0,281,252.25 37.3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15,796.45 0.64
4 其他资产 82,093,787.84 4.31
5 合计 1,902,547,103.91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2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6,788,177.23 3.6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4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因客户赎回,导致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被动超过 60 天,已在法规及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调整达标。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9.39 3.6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1.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6.5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2.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8.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合计 99.08 3.64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983,275.84 0.5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73,863,510.64 9.4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2,237,476.84 5.0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253,434.16 0.56
7 同业存单 903,856,046.73 49.29
8 其他 - -
9 合计 1,097,956,267.37 59.8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2486995 24 宁波银行 CD138 1,600,000 158,496,066.11 8.64
2 112416081 24 上海银行 CD081 1,000,000 99,772,386.22 5.44
3 112483101 24 徽商银行 CD125 1,000,000 99,393,851.71 5.42
4 112412037 24 北京银行 CD037 1,000,000 99,098,673.98 5.40
5 112404001 24 中国银行 CD001 700,000 69,622,984.52 3.80
6 112486811 24 宁波银行 CD137 600,000 59,442,059.93 3.24
7 2228007 22 浦发银行 01 500,000 50,898,799.60 2.78
8 112308256 23 中信银行 CD256 500,000 49,918,423.48 2.72
9 112415241 24 民生银行 CD241 500,000 49,795,818.35 2.72
10 112416112 24 上海银行 CD112 500,000 49,791,595.36 2.72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74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5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96%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0%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等的处罚。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的处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82,093,787.84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82,093,787.84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1,780,894.57 2,091,631,425.96 259,499,632.3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31,559,143.38 105,508,420.77 697,924,210.2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00,318,483.94 995,941,101.15 597,941,779.78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3,021,554.01 1,201,198,745.58 359,482,062.8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元) 适用费率(%)
1 申赎 2024-7-10 27,000,000.00 -27,000,000.00 -
2 申赎 2024-7-12 108,000,000.00-108,000,000.00 -
3 红利再投资 2024-7-15 1,125,216.26 1,125,216.26 -
4 申赎 2024-7-17 10,000,000.00 -10,000,000.00 -
5 申赎 2024-7-19 46,000,000.00 -46,000,000.00 -
6 申赎 2024-7-26 28,000,000.00 -28,000,000.00 -
7 申赎 2024-7-3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8 红利再投资 2024-8-15 336,198.09 336,198.09 -
9 申赎 2024-8-16 25,000,000.00 -25,000,000.00 -
10 申赎 2024-8-20 98,000,000.00 -98,000,000.00 -
11 申赎 2024-8-29 6,000,000.00 -6,000,000.00 -
12 申赎 2024-8-30 5,000,000.00 -5,000,000.00 -
13 申赎 2024-9-18 87,094.11 87,094.11 -
合计 364,548,508.46-361,451,491.54
注:基金管理人本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