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04-22
景顺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494,838,009.3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 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及投资策略,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 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物 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 货币供应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 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 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并根据动态预 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 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降低组合 下跌风险;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 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01 000707 0164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14,783,166.43 11,973,107,221.75 206,947,621.21 份 份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683,226.88 87,730,506.93 1,034,843.65 2.本期利润 1,683,226.88 87,730,506.93 1,034,843.65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4,783,166.43 11,973,107,221.75 206,947,621.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867% 0.0012% 0.3357% 0.0000% 0.1510% 0.0012% 过去六个月 0.9925% 0.0012% 0.6759% 0.0000% 0.3166% 0.0012% 过去一年 1.9524% 0.0011% 1.3528% 0.0000% 0.5996% 0.0011% 过去三年 5.9732% 0.0012% 4.0528% 0.0000% 1.9204% 0.0012% 过去五年 10.7525% 0.0013% 6.7528% 0.0000% 3.9997% 0.0013% 自基金合同 28.3750% 0.0029% 12.8814% 0.0000% 15.4936% 0.0029%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467% 0.0012% 0.3357% 0.0000% 0.2110% 0.0012% 过去六个月 1.1139% 0.0012% 0.6759% 0.0000% 0.4380% 0.0012% 过去一年 2.1978% 0.0011% 1.3528% 0.0000% 0.8450% 0.0011% 过去三年 6.7385% 0.0012% 4.0528% 0.0000% 2.6857% 0.0012% 过去五年 12.0875% 0.0013% 6.7528% 0.0000% 5.3347% 0.0013% 自基金合同 31.3428% 0.0028% 12.8814% 0.0000% 18.4614% 0.0028%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872% 0.0012% 0.3357% 0.0000% 0.1515% 0.0012% 过去六个月 0.9939% 0.0012% 0.6759% 0.0000% 0.3180% 0.0012% 过去一年 1.9551% 0.0011% 1.3528% 0.0000% 0.6023% 0.0011% 自基金合同 2.7702% 0.0012% 1.9409% 0.0000% 0.8293% 0.0012%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对 E 类份额进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4 年 9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 陈威霖 本基金的 2016年4 月20 - 13 年 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 基金经理 日 入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 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 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具有 13 年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部 本基金的 2018 年 12 月 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易融 米良 基金经理 12 日 - 10 年 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资产 管理岗。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 有 10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管理学硕士。2018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 黄惠伶 本基金的 2022年 11月 9 - 6 年 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 基金助理 日 员。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 6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6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资金面整体量宽价稳,波动较小。R001 均值 1.85,比去年四季度低 4BP,隔夜加权 下限较以往明显偏高;DR007 均值 1.87,比去年四季度低 6BP,但仍高于政策利率。R007 均值大 幅下行 27BP 至 2.13,R007-DR007 利差均值下行 21BP 至 0.26,资金分层情况大幅缓解,仅季末 出现明显分层。在信贷平滑的要求下,信贷开门红的资金的扰动大幅减轻。政府债发行偏慢而财政支出加速,加上 2 月降准 50BP,资金面稳定性大幅增强,对央行投放的依赖降低。 1 月上中旬,受制于高企的资金利率,1Y NCD 在 2.4 附近窄幅震荡。1 月 24 日央行超预期 宣布降准 50BP 后,资金逐渐宽松,春节后 R007 大幅下行 20BP,存单跟随下行。春节后至 3 月末, 1Y NCD 在 2.25 附近窄幅震荡,一级存单发行供需两旺。大行净买入存单总量大超去年同期,农 商行、货基和外资对存单的配置力度也较大。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基金流动性新规中对货币基金运作的规定,严控组合风险,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和流动性变化情况,灵活调整久期和杠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4 年 1 季度,景丰货币 A 净值收益率为 0.48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57%; 2024 年 1 季度,景丰货币 B 净值收益率为 0.54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57%; 2024 年 1 季度,景丰货币 E 净值收益率为 0.48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35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6,726,638,082.38 51.46 其中:债券 6,726,638,082.38 51.46 资产支持证 - - 券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286,898,697.37 25.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2,895,406,093.46 22.15 付金合计 4 其他资产 163,227,009.41 1.25 5 合计 13,072,169,882.62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包含定期存款 1,852,959,482.54 元。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2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30,477,853.70 4.2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54.93 4.2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8.4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11.9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5.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2.5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合计 103.83 4.24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11,151,951.06 4.8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1,151,951.06 4.8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6,115,486,131.32 48.94 8 其他 - - 9 合计 6,726,638,082.38 53.8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12413004 24 浙商银行 CD004 3,000,000 299,807,178.97 2.40 2 112405020 24 建设银行 CD020 3,000,000 299,687,141.90 2.40 3 112406025 24 交通银行 CD025 3,000,000 299,686,464.53 2.40 4 140211 14 国开 11 2,200,000 232,394,280.39 1.86 5 112314062 23 江苏银行 CD062 2,000,000 199,794,402.02 1.60 6 112304017 23 中国银行 CD017 2,000,000 199,690,360.54 1.60 7 112417037 24 光大银行 CD037 2,000,000 199,151,934.81 1.59 8 112415122 24 民生银行 CD122 2,000,000 199,050,584.87 1.59 9 112495369 24 北京农商银行 2,000,000 199,013,060.03 1.59 CD079 10 112495326 24 宁波银行 CD014 2,000,000 197,886,452.32 1.58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9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9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3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0%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分局的处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的处罚。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7,891,968.49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65,334,365.92 5 其他应收款 675.00 6 其他 - 7 合计 163,227,009.41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5,502,178.78 9,355,594,261.89 170,425,353.3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12,761,134.55 16,091,435,229.04 397,697,831.9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73,480,146.90 13,473,922,269.18 361,175,564.06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4,783,166.43 11,973,107,221.75 206,947,621.21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元) 适用费率(%) 1 申赎 2024-01-05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 2 申赎 2024-01-12 11,000,000.00 -11,000,000.00 - 3 申赎 2024-01-12 5,000,000.00 -5,000,000.00 - 4 红利再投 2024-01-15 1,460,877.02 1,460,877.02 - 5 申赎 2024-01-19 11,000,000.00 -11,000,000.00 - 6 申赎 2024-01-25 5,000,000.00 -5,000,000.00 - 7 申赎 2024-01-26 27,000,000.00 -27,000,000.00 - 8 申赎 2024-01-26 5,000,000.00 -5,000,000.00 - 9 申赎 2024-01-30 141,000,000.00-141,000,000.00 - 10 申赎 2024-01-30 5,000,000.00 -5,000,000.00 - 11 申赎 2024-02-06 219,000,000.00 219,000,000.00 - 12 申赎 2024-02-07 5,000,000.00 -5,000,000.00 - 13 红利再投 2024-02-19 1,555,893.87 1,555,893.87 - 14 申赎 2024-02-20 70,000,000.00 -70,000,000.00 - 15 申赎 2024-02-20 5,000,000.00 -5,000,000.00 - 16 申赎 2024-02-22 3,000,000.00 -3,000,000.00 - 17 申赎 2024-02-22 5,000,000.00 -5,000,000.00 - 18 申赎 2024-02-23 116,000,000.00-116,000,000.00 - 19 申赎 2024-02-23 5,000,000.00 -5,000,000.00 - 20 申赎 2024-02-27 16,700,000.00 -16,700,000.00 - 21 申赎 2024-03-06 201,000,000.00 201,000,000.00 - 22 申赎 2024-03-08 14,000,000.00 -14,000,000.00 - 23 申赎 2024-03-14 5,000,000.00 -5,000,000.00 - 24 申赎 2024-03-14 5,000,000.00 -5,000,000.00 - 25 红利再投 2024-03-15 970,979.95 970,979.95 - 26 申赎 2024-03-15 11,000,000.00 -11,000,000.00 - 27 申赎 2024-03-15 5,000,000.00 -5,000,000.00 - 28 申赎 2024-03-18 5,000,000.00 -5,000,000.00 - 29 申赎 2024-03-18 20,000,000.00 -20,000,000.00 - 30 申赎 2024-03-19 11,000,000.00 -11,000,000.00 - 31 申赎 2024-03-20 5,000,000.00 -5,000,000.00 - 32 申赎 2024-03-22 11,000,000.00 -11,000,000.00 - 33 申赎 2024-03-27 5,000,000.00 -5,000,000.00 - 34 申赎 2024-03-28 30,000,000.00 -30,000,000.00 - 合计 1,166,687,750.84 41,287,750.84 注:基金管理人本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均为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别 机 1 20240101-202401022,007,138,118.2810,551,055.76 -2,017,689,174.04 16.15 构 2 20240101-202401022,292,691,550.3912,807,168.96 -2,305,498,719.35 18.4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