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28
景顺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11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1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9 §5 托管人报告......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9 §6 审计报告 ...... 19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4 7.4 报表附注...... 26 §8 投资组合报告 ......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52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53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3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54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55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7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8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9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60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5 §13 备查文件目录...... 6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2 存放地点......65 13.3 查阅方式......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79,798,215.8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01 000707 01647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349,087,025.24 份 12,230,689,193.80 份 21,996.83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各种 投资工具及投资策略,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 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 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析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 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并根据动态预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 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期限,以降低组合下跌风险;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 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龚小武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gongxiaowu@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1 传真 0755-22381339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4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楼 邮政编码 518048 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李进 吕家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10 月 24 日(E 类 2022 年 份额首个 2021 年 2020 年 期间数 估值 3.1.1 日)-2022 据和指标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丰 景顺长城景丰货 景顺长城景顺长城景丰 景顺长城景丰货 景顺长 景顺长城景丰 景顺长城景丰货 景顺长 货币 A 币 B 景丰货币 货币 A 币 B 城景丰 货币 A 币 B 城景丰 E 货币 E 货币 E 本期已实现收 益 6,703,805.80 504,213,484.05 54.88 8,142,154.46 522,280,908.24 - 5,895,781.15 399,634,616.16 - 本期利润 6,703,805.80 504,213,484.05 54.88 8,142,154.46 522,280,908.24 - 5,895,781.15 399,634,616.16 - 本期净值收益 率 1.7849% 2.0291% 0.3058% 2.1917% 2.4368% - 2.0411% 2.2856% - 3.1.2 期末数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据和指标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349,087,025.24 12,230,689,193.80 21,996.83365,914,810.67 18,884,676,070.39 - 371,136,115.62 16,471,161,004.40 -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1.0000 - 3.1.3 累计期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末指标 累计净值收益 率 25.3036% 27.8173% 0.3058% 23.1065% 25.2755% - 20.4664% 22.2956%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由于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 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4、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对 E 类份额进行估值。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974% 0.0011% 0.3403% 0.0000% 0.0571% 0.0011% 过去六个月 0.8042% 0.0011% 0.6805% 0.0000% 0.1237% 0.0011% 过去一年 1.7849% 0.0011% 1.3500% 0.0000% 0.4349% 0.0011% 过去三年 6.1385% 0.0012% 4.0500% 0.0000% 2.0885% 0.0012% 过去五年 12.3383% 0.0018% 6.7500% 0.0000% 5.5883% 0.0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25.3036% 0.0030% 11.1958% 0.0000% 14.1078% 0.0030% 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581% 0.0011% 0.3403% 0.0000% 0.1178% 0.0011% 过去六个月 0.9261% 0.0011% 0.6805% 0.0000% 0.2456% 0.0011% 过去一年 2.0291% 0.0011% 1.3500% 0.0000% 0.6791% 0.0011% 过去三年 6.9039% 0.0012% 4.0500% 0.0000% 2.8539% 0.0012% 过去五年 13.6926% 0.0018% 6.7500% 0.0000% 6.9426% 0.0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 27.8173% 0.0029% 11.1958% 0.0000% 16.6215% 0.0029% 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 0.3058% 0.0012% 0.2552% 0.0000% 0.0506% 0.0012% 起至今 注:1、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对 E 类份额进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4 年 9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类 2022 年净值收益率和业绩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从 2022 年 10 月 24 日(E 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6,574,092.31 192,127.49 -62,414.00 6,703,805.80 - 2021 年 7,884,646.07 282,693.31 -25,184.92 8,142,154.46 - 2020 年 6,739,639.35 -173,081.53 -670,776.67 5,895,781.15 - 合计 21,198,377.73 301,739.27 -758,375.59 20,741,741.41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479,885,503.11 33,735,835.72 -9,407,854.78 504,213,484.05 - 2021 年 477,104,024.77 41,759,067.18 3,417,816.29 522,280,908.24 - 2020 年 348,577,801.11 47,093,734.40 3,963,080.65 399,634,616.16 - 合计 1,305,567,328.99 122,588,637.30 -2,026,957.84 1,426,129,008.45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54.88 - - 54.88 - 合计 54.88 - - 54.88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65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 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入 陈 威 本基金的 2016 年 4 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 霖 基金经理 月 20 日 - 11 年 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部 本基金的 2018 年 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易融 米良 基金经理 12 月 12 - 8 年 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资产 日 管理岗。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8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本基金的 管理学硕士。2018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历 黄 惠 基金经理 2022 年 - 4 年 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伶 助理 11 月 9 日 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 4 年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影响海外资产定价的核心矛盾为俄乌冲突爆发与劳动力供给短缺加剧,推动美国能源与服务价格超预期上行,迫使美联储在中期选举前大幅加息遏制通胀并带动美元走强。但自2022 年 11 月份以来,随着美国中期选举结束、经济数据在高利率压制下显现拐点,尽管美联储加息尚未结束,海外投资者已经开始提前进行“衰退交易”——押注美债利率下行、美元走弱。但美国就业韧性较强,经济“软着陆”概率较大,使得美联储加息至 5.0%并维持一段时间的态度坚定,短期内博弈美联储边际转鸽仍为时尚早。国内方面,2022 年因新冠疫情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实体经济特别是居民部门信心较差,储蓄意愿强烈、消费恢复缓慢、地产销售则持续低迷。随着年底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以及对地产融资政策的放松,经济底得到确认,居民预期也随之有所改善。 从政策面来看,货币政策延续了稳健偏宽松的基调,面对联储加息压力,仍坚持以我为主,在托底经济复苏、维稳债市平稳运行以及避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流动性整体保持合理充裕,但仍坚持了不搞大水漫灌的原则,总量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也相对克制。 全年降准 2 次,每次降幅仅为 0.25 个百分点,同时分别在 1 月份和 8 月份调降政策利率 10bp, 通过降低 LPR 报价以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在价格方面,Dr007 在大多数情况下低于 政策利率,而 1Y NCD 收益率也基本处于 MLF 价格之下。货币市场收益率在降准降息预期带动下 在上半年大幅下行,在四季度随着资金中枢的逐步提高,以及疫情政策优化和地产政策放松的带动下,债券市场经历了一波快速反弹,并在理财赎回负反馈的作用下上行至年内高点。后期随着跨年资金面预期趋稳,以及理财赎回逐步缓和,年底配置力量带动下,1Y NCD 的收益率再次回落至政策利率以下。财政政策方面则通过大规模“留抵退税”、加量专项债额度、推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方式支持企业部门、加快基建投资,但“宽信用”不及市场预期,全年社融增速低于 2021年 0.7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基金流动性新规中对货币基金运作的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组合策略。组合跟随市场收益率波动以及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判断灵活调整久期,在货币政策相对友好的环境下,整体上处于中性偏长水平。四季度市场调整前,组合降低了整体久期至年内偏低水平,11 月中旬之后平均剩余期限均保持在 60 天以内,同时增加了逆回购占比,因此四季度整体负偏离均处于较低水平。从资产配置角度,因组合负债端稳定性稍差,因此配置上仍然以同 业存单和回购为主,同业存款占比仅在年末因赎回有所提高。全年资金面整体保持宽松,除资金面偏紧的个别时点,组合整体上均保持较高的杠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度,景丰货币 A 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78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2022 年度,景丰货币 B 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2.029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2022 年 10 月 24 日(E 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本报告期末,景丰货币 E 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305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255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 2023 年资金面的展望,我们从 12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 2023 年政策定调可以有一定预 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财政仍要发力,货币回归精准。 先看财政,今年的发力与去年会有所不同,去年的留底退税是补充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因素,今年最多只能是延续这个政策,也仅仅在边际上构成流动性补充,而考虑到财政收支压力,今年发力的前提将是增加政府债券的发行,这对于流动性并不带来绝对的补充,反而在发债和投放的过程中造成资金面的波动。 再来看货币政策,当前经济处于复苏的早期阶段,尚需货币政策的呵护,预期货币保持合理充裕。而从中期视角看,随着经济复苏的演进,核心通胀有望恢复扩张,央行收敛货币的可能性在上升。从流动性投放的方式来看,“精准”决定了今年货币政策更多的是以结构性政策为主,出发点还是为了解决当前实体经济需求不足,流动性大规模投放过程中存在空转的问题。2022 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采取再贷款再贴现方式促进信贷投放,同时提高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柱作用,预计今年政策性银行将接替财政成为影响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当然央行也会适当采取总量工具作为政策手段,降准空间有限但每次 0.25%的操作仍可预期,在外部制约减轻,物价可控的情况下,降息也有助于货币政策向宽信用的传导。 从价格角度来看,2022 年末偏低的资金价格不排除是央行在疫情政策优化造成人员到岗率偏 低、理财赎回潮背景下的维稳之举,当 2023 年上述影响因素逐步恢复正常后,预计资金价格将回归政策利率附近。年初信贷发力的背景下,银行对于长期负债需求旺盛,长期限 CD 发行积极,但配置力量缺位后,收益率上行压力仍大。在过往三年,1Y NCD 收益率大部分时间仍处于政策利率之下,但随着经济触底回升,以及投资者机构的变化,在结构性流动性短缺模型下,今年有望看到 NCD 收益率上行至政策利率之上。同时,未来定开型理财到期仍较为集中,若赎回超预期,可能再次对债市造成一定影响。 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监管政策对时点上资金面的扰动以及央行货币政策操作, 精细管理组合流动性。短期内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宽松,但资金价格存在向政策利率收敛的可能,组合将视资金面情况灵活调整杠杆策略。降息预期消退后,CD 收益率从低点有所反弹,半年内资产定价相对合理,组合将逐步拉长久期,减少半年以上资产的风险暴露。配置上以回购和存单为主。组合将合理安排资产到期,重点关注市场资金面的波动以及股票市场、理财赎回情况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416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景顺 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 审计意见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 城景丰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 城景丰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计划清算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任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 长城景丰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景 丰货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403,991,327.94 7,406,866,711.06 结算备付金 909,500.01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014,953,496.95 9,085,870,281.0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14,953,496.95 9,085,870,281.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183,715,711.72 3,167,205,550.80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2,718,966.29 13,499,58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79,001,352.75 资产总计 13,636,289,002.91 19,752,443,482.89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23,276,327.89 449,999,575.00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5,887,292.97 23,772,678.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04,020.80 2,968,661.80 应付托管费 587,738.89 791,643.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7,607.86 268,961.3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57,416.09 227,927.37 应付利润 13,740,508.09 23,210,776.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419,874.45 612,377.37 负债合计 1,056,490,787.04 501,852,601.8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2,579,798,215.87 19,250,590,881.06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 - 净资产合计 12,579,798,215.87 19,250,590,881.0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636,289,002.91 19,752,443,482.8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579,798,215.87 份,其中景顺长城景丰 货币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349,087,025.24 份;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12,230,689,193.80 份;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 E 类基金份 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21,996.8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581,541,013.05 591,376,975.35 1.利息收入 305,689,930.59 588,045,635.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52,360,372.75 205,906,260.27 债券利息收入 - 243,434,291.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3,329,557.84 138,705,084.43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75,851,082.46 3,331,339.53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275,851,082.46 3,331,339.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 -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70,623,668.32 60,953,912.6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8,222,981.81 33,215,468.31 2.托管费 7.4.10.2.2 10,192,795.28 8,857,458.0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455,500.03 3,115,259.73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8,213,481.80 15,250,880.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8,213,481.80 15,250,880.22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246,949.40 217,886.37 8.其他费用 7.4.7.23 291,960.00 296,96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510,917,344.73 530,423,062.70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10,917,344.73 530,423,062.7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0,917,344.73 530,423,062.7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其他 实收基金 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9,250,590,881.06 - - 19,250,590,881.06 (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9,250,590,881.06 - - 19,250,590,881.06 (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6,670,792,665.19 - - -6,670,792,665.19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 510,917,344.73 510,917,344.73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6,670,792,665.19 - - -6,670,792,665.19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0,288,570,581.42 - - 70,288,570,581.42 2. 基 金 赎 回 -76,959,363,246.61 - - -76,959,363,246.61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 -510,917,344.73 -510,917,344.73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2,579,798,215.87 - - 12,579,798,215.87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其他 实收基金 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6,842,297,120.02 - - 16,842,297,120.02 (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6,842,297,120.02 - - 16,842,297,120.02 (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2,408,293,761.04 - - 2,408,293,761.04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 530,423,062.70 530,423,062.70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2,408,293,761.04 - - 2,408,293,761.04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7,605,888,774.42 - - 77,605,888,774.42 2. 基 金 赎 回 -75,197,595,013.38 - - -75,197,595,013.38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 -530,423,062.70 -530,423,062.70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9,250,590,881.06 - - 19,250,590,881.06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 594 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06,246,980.3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5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306,260,627.1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646.7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对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在现有 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益结转方式为按月支付。由于基金费用及收益支付方式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划分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并对投资者持有的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级和 B 级,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余额高于 500 万份(含)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 B 级,否则归为 A 级。基金成立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分级原则对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的份额级别进行判断和处理。本基金 E 类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级和降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同业存 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短期融资券、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 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 7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 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每日计提应计利息,同时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其中 A 类和 B 类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 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7.4.4.11 分部报告 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 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关于印 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 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7,406,866,711.06 元、3,167,205,550.80 元、79,001,352.75 元和13,499,587.25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7,455,210,386.22 元、3,171,468,448.14 元、0.00 元和 13,499,587.25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9,085,870,281.03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9,112,265,061.28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利润、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 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49,999,575.00 元、23,772,678.98 元、2,968,661.80 元、791,643.12 元、 268,961.32 元、23,210,776.87 元、312,840.65 元、28,462.42 元和 2,074.30 元。新金融工具准 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利润、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其他负债-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50,028,037.42 元、23,772,678.98 元、2,968,661.80 元、791,643.12 元、268,961.32 元、23,210,776.87 元、312,840.65 元、0.00 元和 2,074.30 元。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 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 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如适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 月 1 日起(如适用)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8,253,489.75 6,866,711.06 等于:本金 18,252,764.98 6,866,711.06 加:应计利息 724.77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5,385,737,838.19 7,400,000,000.00 等于:本金 5,358,000,000.00 7,400,000,000.00 加:应计利息 27,737,838.19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 个月(含) 1,303,758,611.64 900,000,000.00 -3 个月 存款期限 3 个月(含) 4,081,979,226.55 6,500,000,000.00 至 1 年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5,403,991,327.94 7,406,866,711.06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定期存款的票面存期。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5,014,953,496.95 5,018,841,490.97 3,887,994.02 0.0309 合计 5,014,953,496.95 5,018,841,490.97 3,887,994.02 0.0309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5,014,953,496.95 5,018,841,490.97 3,887,994.02 0.0309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9,085,870,281.03 9,093,475,000.00 7,604,718.97 0.0395 合计 9,085,870,281.03 9,093,475,000.00 7,604,718.97 0.039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9,085,870,281.03 9,093,475,000.00 7,604,718.97 0.0395 注:1. 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 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为零。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183,715,711.72 - 合计 3,183,715,711.72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167,205,550.80 - 合计 3,167,205,550.8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余额为零。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79,001,352.75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79,001,352.75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118.23 2,074.30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74,756.22 312,840.65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74,756.22 312,840.65 应付利息 - 28,462.42 预提费用 144,000.00 269,000.00 合计 419,874.45 612,377.37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65,914,810.67 365,914,810.67 本期申购 1,561,217,732.37 1,561,217,732.3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78,045,517.80 -1,578,045,517.80 本期末 349,087,025.24 349,087,025.24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884,676,070.39 18,884,676,070.39 本期申购 68,727,330,830.20 68,727,330,830.2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5,381,317,706.79 -75,381,317,706.79 本期末 12,230,689,193.80 12,230,689,193.80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0 月 24 日(E 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 - 本期申购 22,018.85 22,018.8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2.02 -22.02 本期末 21,996.83 21,996.8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6,703,805.80 - 6,703,805.8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6,703,805.80 - -6,703,805.80 本期末 - -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504,213,484.05 - 504,213,484.0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504,213,484.05 - -504,213,484.05 本期末 - -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54.88 - 54.8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54.88 - -54.88 本期末 - - -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0,471.67 51,914.2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52,215,967.15 205,819,545.97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3,933.93 34,800.06 其他 - - 合计 152,360,372.75 205,906,260.27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 274,411,131.97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1,439,950.49 3,331,339.53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275,851,082.46 3,331,339.53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47,401,945,012.32 42,794,834,249.85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47,146,060,672.82 42,544,090,001.82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54,444,389.01 247,412,908.50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439,950.49 3,331,339.53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9 股利收益 不适用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7.4.7.21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35,000.00 1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6,960.00 36,960.00 合计 291,960.00 296,96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222,981.81 33,215,468.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44,124.14 1,887,048.9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192,795.28 8,857,458.0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4% /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合计 A B E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76,182.37 2,021,117.25 5.44 2,097,305.06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7,851.44 8,087.80 2.66 15,941.90 长城证券 289.64 - - 289.64 合计 84,323.45 2,029,205.05 8.10 2,113,536.6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合计 A B E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128,155.83 1,867,133.32 - 1,995,289.15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8,396.39 - - 8,396.39 长城证券 - - - - 合计 136,552.22 1,867,133.32 - 2,003,685.54 注:1、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原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及业务规则不变。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B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0.01%和 0.25%。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X 对应类别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兴业银行 - - - - 987,000,000.00 51,991.7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兴业银行 448,190,208.79 - - - 1,904,460,000.00 234,028.98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本期 2022 年 10 月 24 日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E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持有的基金份 -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156,058,598.29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3,630,654,713.82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 - 3,654,500,000.00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132,213,312.11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9.26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E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6 日)持有的基金份 -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599,565,766.27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3,635,292,832.02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 - 3,078,800,000.00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156,058,598.29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6.12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固有资金投资持有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B 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2.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申购/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根据《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比例(%)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 23,987,091.80 0.2000 22,616,650.45 0.1200 (深圳)有限公司 注: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 B 类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B 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上年度末:同)。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定期 1,205,144,584.56 15,344,029.00 300,000,000.00 7,760,555.54 兴业银行-活期 18,253,489.75 50,471.67 6,866,711.06 51,914.24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和部分定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活期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6,574,092.31 192,127.49 -62,414.00 6,703,805.80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479,885,503.11 33,735,835.72 -9,407,854.78 504,213,484.05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54.88 - - 54.88 -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023,276,327.89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2203058 22 农业银行 2023 年 1 月 3 日 98.81 400,000 39,523,599.18 CD058 112203062 22 农业银行 2023 年 1 月 3 日 98.77 2,000,000 197,541,815.84 CD062 112203077 22 农业银行 2023 年 1 月 3 日 99.01 1,000,000 99,008,980.17 CD077 112203107 22 农业银行 2023 年 1 月 3 日 99.60 1,000,000 99,596,889.98 CD107 180303 18 进出 03 2023 年 1 月 3 日 104.80 900,000 94,322,336.15 200202 20 国开 02 2023 年 1 月 3 日 101.24 1,400,000 141,742,081.86 200303 20 进出 03 2023 年 1 月 3 日 101.62 1,300,000 132,103,447.43 210212 21 国开 12 2023 年 1 月 3 日 102.80 500,000 51,397,917.72 220201 22 国开 01 2023 年 1 月 3 日 102.03 1,400,000 142,844,883.42 220301 22 进出 01 2023 年 1 月 3 日 101.57 400,000 40,628,240.48 220304 22 进出 04 2023 年 1 月 3 日 101.16 700,000 70,808,810.51 合计 11,000,0001,109,519,002.74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账面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34.18%(上年度末:41.95%)。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合计占比为 64.05%(扣除固有资金投资之后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为 58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为 58 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 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 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 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 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5 5 年 2022 年 12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月 31 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2,129,300,574.31 1,404,819,444.98 1,869,871,308.65 - - - 5,403,991,327.94 结算备付金 909,500.01 - - - - - 909,500.01 交易性金融 1,457,338,467.04 1,726,621,065.71 1,830,993,964.20 - - - 5,014,953,496.95 资产 买入返售金 3,083,375,322.72 100,340,389.00 - - - - 3,183,715,711.72 融资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32,718,966.29 32,718,966.29 资产总计 6,670,923,864.08 3,231,780,899.69 3,700,865,272.85 - -32,718,966.29 13,636,289,002.9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15,887,292.97 15,887,292.97 应付管理人 - - - - - 2,204,020.80 2,204,020.80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587,738.89 587,738.89 卖出回购金 1,023,276,327.89 - - - - - 1,023,276,327.89 融资产款 应付销售服 - - - - - 217,607.86 217,607.86 务费 应付利润 - - - - - 13,740,508.09 13,740,508.09 应交税费 - - - - - 157,416.09 157,416.09 其他负债 - - - - - 419,874.45 419,874.45 负债总计 1,023,276,327.89 - - - - 33,214,459.15 1,056,490,787.04 利率敏感度 5,647,647,536.19 3,231,780,899.69 3,700,865,272.85 - - - - 缺口 上年度末 1-5 5 年 2021 年 12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年 以 不计息 合计 月 31 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706,866,711.06 3,400,000,000.00 3,300,000,000.00 - - - 7,406,866,711.06 交易性金融 690,228,746.11 2,984,903,839.64 5,410,737,695.28 - - - 9,085,870,281.03 资产 买入返售金 3,167,205,550.80 - - - - - 3,167,205,550.80 融资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13,499,587.25 13,499,587.25 其他资产 - - - - - 79,001,352.75 79,001,352.75 资产总计 4,564,301,007.97 6,384,903,839.64 8,710,737,695.28 - -92,500,940.00 19,752,443,482.8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23,772,678.98 23,772,678.98 应付管理人 - - - - - 2,968,661.80 2,968,661.80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791,643.12 791,643.12 卖出回购金 449,999,575.00 - - - - - 449,999,575.00 融资产款 应付销售服 - - - - - 268,961.32 268,961.32 务费 应付利润 - - - - - 23,210,776.87 23,210,776.87 应交税费 - - - - - 227,927.37 227,927.37 其他负债 - - - - - 612,377.37 612,377.37 负债总计 449,999,575.00 - - - - 51,853,026.83 501,852,601.83 利率敏感度 4,114,301,432.97 6,384,903,839.64 8,710,737,695.28 - - - - 缺口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22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2,652,041.13 -7,660,452.04 分析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2,655,910.65 7,677,796.70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5,014,953,496.95 9,085,870,281.03 第三层次 - - 合计 5,014,953,496.95 9,085,870,281.03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5,014,953,496.95 36.78 其中:债券 5,014,953,496.95 36.78 资产支持证 - - 券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83,715,711.72 23.3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5,404,900,827.95 39.64 付金合计 4 其他各项资产 32,718,966.29 0.24 5 合计 13,636,289,002.91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包含定期存款 5,385,737,838.19 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3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023,276,327.89 8.1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50.46 8.1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5.8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10.3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2.6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18.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7.70 8.13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18,719,701.83 7.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14,660,541.41 5.6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64,595,512.35 3.69 6 中期票据 51,135,494.82 0.41 7 同业存单 3,580,502,787.95 28.46 8 其他 - - 9 合计 5,014,953,496.95 39.87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券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 占基金资产净值 (张) 账面价值(元) 比例(%) 1 112216203 22 上海银行 CD203 5,000,000 499,415,361.23 3.97 2 112211013 22 平安银行 CD013 3,000,000 299,649,029.73 2.38 3 112203107 22 农业银行 CD107 3,000,000 298,790,669.93 2.38 4 112212185 22 北京银行 CD185 3,000,000 298,428,774.98 2.37 5 042280168 22 中石油 CP001 2,300,000 233,145,489.85 1.85 6 112205002 22 建设银行 CD002 2,000,000 199,789,061.28 1.59 7 112205047 22 建设银行 CD047 2,000,000 198,613,666.05 1.58 8 112205060 22 建设银行 CD060 2,000,000 198,489,954.22 1.58 9 112283823 22 宁波银行 CD201 2,000,000 198,457,201.61 1.58 10 112203062 22 农业银行 CD062 2,000,000 197,541,815.84 1.57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5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20%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7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0%的情况。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因 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等违规行为,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13 号),被处以罚款 24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2022 年 3 月 21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收 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24 号),其因不 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违法违规事实,被 处以罚款人民币 4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1288.HK)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其因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480 万元。 农业银行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52 号)。其因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况、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1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农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0939.HK)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其因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470 万元。 建设银行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44 号),其因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60 万元。 建设银行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51 号),其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等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建设银行进行了投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收 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60 号)。其因柜面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 2022 年 5 月 27 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 〔2022〕44 号)。其因非标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主承销债券管控不到位等,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90 万元。 2022 年 4 月 21 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 〔2022〕35 号)。其因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0 万元。 2022 年 4 月 11 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 〔2022〕28 号)。其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等,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20 万元。同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30 号)。其因代理保险销售不规范,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32,718,966.29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2,718,966.29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占总 占总 数(户) 金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景顺长城景丰 58,710 5,945.96 68,342,828.52 19.58 280,744,196.72 80.42 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 79 154,818,850.55 12,225,477,597.55 99.96 5,211,596.25 0.04 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 13 1,692.06 0.00 0.00 21,996.83 100.00 货币 E 合计 58,802 213,934.87 12,293,820,426.07 97.73 285,977,789.80 2.27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1,717,419,991.22 15.00 2 银行类机构 1,078,269,946.51 9.42 3 银行类机构 1,006,020,836.37 8.79 4 银行类机构 599,507,430.48 5.24 5 银行类机构 526,264,204.35 4.60 6 银行类机构 513,242,806.43 4.48 7 券商类机构 508,435,404.61 4.44 8 银行类机构 504,017,396.27 4.40 9 其他类机构 465,340,193.22 4.06 10 券商类机构 413,626,997.79 3.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748,768.43 0.214493 人所有从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 - 业人员持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11,871.49 53.975646 有本基金 合计 760,639.92 0.00604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50~100 理人员、基金投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 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 开放式基金 合计 50~100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 本基金基金经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 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 合计 -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E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9 月 447,036.01 305,813,591.11 - 16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5,914,810.67 18,884,676,070.39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61,217,732.37 68,727,330,830.20 22,018.8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78,045,517.80 75,381,317,706.79 22.0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9,087,025.24 12,230,689,193.80 21,996.8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9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3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 佣金 占当期 备注 股票成 佣金总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本期新 增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成交金 债券成 债券回 成交金 权证成 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 比例(%)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4,097,240,000.00 100.0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 网站 2022 年 1 月 1 日 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2022 年 1 月 7 日 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7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4 日 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4 日 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 月 27 日 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网站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2 月 18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2 月 2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4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28 日 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2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3 月 28 日 年度报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13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1 日 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 网站 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8 日 停机升级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15 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11 日 赢通平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基 网站 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12 日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1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2 日 基金2022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 网站 2022 年 4 月 22 日 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1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2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 网站 2022 年 4 月 27 日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4 月 29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5 基金调整持有停牌股票估值价格的公 网站 2022 年 5 月 12 日 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攀赢基金为销 26 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26 日 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27 腾元基金、汇付基金、南京途牛和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5 月 26 日 鱼基金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 网站 公告 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6 月 10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9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6 月 16 日 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长城证券为销 30 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6 月 22 日 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网站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中信百信银行为销售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1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2022 年 6 月 23 日 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 优惠的公告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12 日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 网站 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3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1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5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21 日 第 2 季度报告 网站 3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21 日 基金2022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7 月 29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中正达广 38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2 日 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 网站 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3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0 交通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及 网站 2022 年 8 月 25 日 费率优惠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招商证券为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1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 网站 2022 年 8 月 26 日 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4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27 日 停机升级的公告 网站 43 关于网络平台冒用“景顺长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及员工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4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45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中期报告 网站 4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9 月 2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博时财富为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7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 网站 2022 年 9 月 7 日 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4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9 月 9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9 月 1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相 网站 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E 类 51 基金份额限制壹仟万元以上申购(含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 网站 入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2 E 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网站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 53 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 网站 公告 54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更新) 网站 55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更新) 网站 56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57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1 日 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5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2022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59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6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1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 网站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2 有限公司“邮你同赢”同业合作平台 网站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为销售平台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 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6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5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6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9 日 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网站 6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66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 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67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 2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8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变 网站 2022 年 12 月 6 日 更公告 6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对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在现有 A 类、B 类基金份 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详情请参阅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 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