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E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2-10-21
景顺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开放E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丰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0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0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0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10月2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0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币景顺A长城景丰货币景顺B长城景丰货E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01 000707 0164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是 赎回 注:1、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已于2014年10月13 日开放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已于2015年10月13 日开放转换业务。 2、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尚未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暂未开通相互之 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A类、B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A类、E类基金份额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登记机构每日将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升降级判定。对当日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包含500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升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为B类基金份额;对当日持有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不含500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降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A类、B类及E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本基金E类份额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各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详见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7.2场内销售机构 无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2014年10月13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E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2022年10月21日起,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