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浓益灵活:《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018-03-24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原则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1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途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赎 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 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 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 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2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 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 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3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上述第 6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情形 支付赎回款项。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 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 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5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理。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二、投资范围 资产的 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 的 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 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中小企 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 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 20%;本基金 值的比例不高于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6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 四、投资限制 的保证金以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证金以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1、组合限制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除上述第(2)、(13)、(21)、(22)项另有约定外,因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8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告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七)临时报告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9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 务监督和核查 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 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 金资产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于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净值的 5%。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务监督和核查 保证金以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金以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 …… ……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 新增内容如下: 进行监督: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 10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除上述第 2、10、18、19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11 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进行调整。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新增内容如下: (五)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值的情形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