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关于调整数米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5-09-09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数米 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杭州数米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起,针对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 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168001)不参与本次调整,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 申购最低金额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为 准。 除了上述基金产品外,适用本公司旗下在数米基金销售 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所有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销售平台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 额调整为 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原最低申 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 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 限,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数米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数米 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一)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 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