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货币:关于开通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业务并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8-25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
赎回转认购业务并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直销”)投资本公
司发起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本公司对网上直销客户开通“赎回转认购”业务,并对使
用此业务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网上直销客户实行 0 认
购费率优惠。
一、业务介绍
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
直销提交货币基金赎回业务申请,并约定将赎回款全部用于
认购本公司发起募集并管理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均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直销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三、适用基金范围
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为本公司管
理的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A(基金代码:000505),转认购的
基金为本公司发起募集并管理的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四、业务规则
1、申请发起时间
“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需具有可用份额才能发
起该业务,投资者在工作日(以下简称“T 日”)发起的“赎回转
认购”申请,本公司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T+1
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转认购”申请。因此,请投资者于基
金认购期结束前一工作日 15 点前发起此项业务。
2、交易费率
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转认
购基金”的认购费,具体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3、撤单的处理
赎回转认购交易属于捆绑交易,其中赎回属于主交易,
新发基金认购属于从交易。投资者可在提交“赎回转认购”
申请的当个有效申请日(T 日)15:00 前撤销申请,成功撤销
后,整个交易将统一取消。根据“赎回转认购”指令发起的
认购申请不允许撤单。
4、交易失败的处理
若赎回转认购基金失败(如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认购最
低限额或者募集期提前结束等情况),将直接按一般赎回进
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赎回款划至投资者账户。
若发生巨额赎回且比例确认时,认购申请将不予发起,
赎回资金将在规定时间内划至投资者账户。
5、交易限额
投资人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不受限制,但赎回确认金额如
未达到认购最低限额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如投资人该笔赎
回申请导致在网上直销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00 份,则按一次性全部转出处理。
单笔认购申请金额限制要求以相应的产品份额发售公
告规定为准。
五、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费率优惠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
起,我公司对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业务实行 0 认购费率
优惠。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