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开通通联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4-12-01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开通通联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方式投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协商,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开通通联第三方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4年12月1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持有通联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通联渠道支持的划款银行 可支持通联渠道的快捷支付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类银行需要确保在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预留的手机号和银行开户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即可签约成功。 可支持通联渠道网页签约支付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联渠道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及变动情况以通联渠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四、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如有特殊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五、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六、费率优惠 (一)投资者使用通联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将按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享有4折的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若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其规定的费率执行。 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基金产品。 (二)投资者通过通联渠道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基金,认购费率及赎回费率按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费率执行,暂无优惠。 (三)各基金具体认购、申购、赎回等其他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及最新相关公告。 (四)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通联渠道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国寿安保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项业务规则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的,本公司可就最新公告的处理措施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内容。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一)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公司网站:http://www.allinpay.com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话费)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gsfunds.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 网上交易平台:https://e.gsfunds.com.cn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直销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网上交易信息,避免因此引发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