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2-29
南方医保混合
基金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更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相应的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变更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其中,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未来,如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发布基准利率,或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以“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