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保:增加吉林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02-11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医保基金
增加吉林银行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吉林银行将自2015年2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医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下限 转换业务
1 000452 南方医保 100元 开通
从2015年2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吉林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人可与吉林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吉林银行可办理南方医保的定投业务,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吉林银行的相关规定。
2、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吉林银行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 96666(吉林省)
吉林银行网址: www.jlbank.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