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3-06-19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6月19日起,增加上海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乾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4081)
25305国0)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类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228)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发混合;基金代码:A
类004131)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基
金代码:005708)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
合;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元1个
月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0931)
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稳3个
月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0817)
国联安匠心科技1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匠
心科技1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1599)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代码:001007)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代码:002367)
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基
金代码:004076)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通盈混合;基
金代码:A类000664)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
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基
金代码:006863)
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基
金代码:006568)
国联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6个月定开
债;基金代码:A类007701)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
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
办理相1、关适基用金投定资期者定范额围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基、办金理定场投业所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营业网点或通过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
务申请3、。办理具时体间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上海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上海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
的受理4、时申间请相方同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
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海证券各营业网点或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
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上海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
办理程5、序扣请款遵方循式上和海扣证款券日的期规定。
投资者须遵循上海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作为扣6、款扣账款户金额,根据上海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投资者应与上海证券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
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含170、0定元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
最新公8、告交中易载确明认的申购费率。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9、账定户期内定额。投基资金业份务额的确变认更查和询终起止始日为 T+2工作日。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
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海证券申
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证券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上海证券的具体规定。
三、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
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
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
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
则取零。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
零,因2、此转申换购份补额差的费计为算零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
依据。
3注、转:转换入业份务额规的则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
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
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
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
1份00额份;如时因,基某金笔管基理金人转将出该业交务易导账致户该保基留金的单基个金交份易额账余户额的一基次金性份全额额余转额出少。于单
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
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
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
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
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
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
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在上海证券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为上海证券已销售
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
并公告。
四1、、国投联资安者基可金以管通理过有以限下公途司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2、站上海:w证ww券.c有pic限fu责nd任s.c公om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网站:www.shzq.com
五1、、本重公要告提仅示就上海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上海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
的销售2、及本相公关告业涉务及,上届述时基将金另在行上公海告证。券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
请遵循3、上投海资证者券办的理具基体金规交定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
南等文4、件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特定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