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西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5-12-19
景顺景兴信用债券A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西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12月 19日起新增委托华西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 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华西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260101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260103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3 260104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4 023263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5 162605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6 018600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7 162607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8 023262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9 260108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0 017110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1 260109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 023264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3 260110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260111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260112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 017090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7 260115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8 018553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9 261001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20 261101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21 022534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 22 262001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人民币 23 016988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人民币 24 260116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25 015731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26 261002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27 261102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28 023818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 29 260117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30 021512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31 000020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32 016906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33 000181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4 000182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35 000242 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36 017167 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37 000252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8 000253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39 020995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 40 000311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41 015679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42 000418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43 021503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44 000411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45 021500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46 000532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47 017170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48 001975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杨儒 电话:18874199608 传真:0755-83025723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 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 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 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 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 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 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 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 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 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 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