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1-03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A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9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 基金代码 000128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128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24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10月27日 基金经理 曾婷婷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11月12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其他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对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 的积极主动管理,力争超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获取绝对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 融资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 投资范围 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 公司债、企业债。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 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目标是在努力保持本金稳妥、高流动性特点的同时,通过适当延长基金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组合的久期、更高比例的短期融资券以及其它期限较短信用债券的投资,争取获取更高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相对价值挖掘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短融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0 注:本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 托管费 0.14% 销售服务费 0.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其他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受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会产生波动,从而对本基金投资产生潜在风险,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由于本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资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发生(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申购申请或确认失败。 2、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8日证监许可【2013】310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