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国贸期货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6-01-23
华夏沪深300ETF联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国贸期货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 期货”)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6年1月23日起在国贸期货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004251 华夏惠利货币B 011612 华夏科创50ETF联接A 288201 华夏货币B 011613 华夏科创50ETF联接C 000051 华夏沪深300ETF联接A 000041 华夏全球股票(QDII)(人民币) 005658 华夏沪深300ETF联接C 007994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 001051 华夏上证50ETF联接A 007995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C 005733 华夏上证50ETF联接C 002871 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 000948 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A 002872 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C 005734 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C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各基 金业务开办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投资者在国贸期货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 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 布的相关公告及国贸期货的有关规定。国贸期货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国贸期货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98; 国贸期货网站:www.itf.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