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

2025-01-1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

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期货经营机构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产品风险评价说明:

一、风险等级划分

本说明所称基金产品包含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其专业子公司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将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五个等级。

二、评级参考因素

(一)了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如下信息:

1、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情况、合法合规情况;

2、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发行方式,类型及组织形式,托管情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业绩比较基准,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二)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治理结构,资本金规模,管理基金规模,投研团队稳定性,资产配置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是否有风险准备金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合规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稳定性等;

2、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结构(母子基金、平行基金),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及最低认缴金额,运作方式,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杠杆运用情况等。

(三)其他重要参考因素:

1、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合同存在特殊免责条款、结构性安排、投资标的具有衍生品性质等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的;

2、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或因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3、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标的流动性差、存在非标准资产投资导致不易估值的;

4、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投资杠杆达到相关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5、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6、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7、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三、评级方法与标准

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分级,并在基本评估维度的基础上,按照产品类别增加或调整相应的细分维度和权重。

(一)公募基金风险评级主要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风险、基金类型风险、仓位风险、波动风险、下行风险等风险指标。具体产品标准如下:

风险等级

划分标准

R1

产品结构简单,容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流动性高、不含衍生品,由于杠杆效应(如有)导致潜在风险和波动率低,同时结合对管理人的评价综合评估

R2

产品结构简单,容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流动性较高、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由于杠杆效应(如有)导致潜在风险和波动率较低,同时结合对管理人的评价综合评估

R3

产品结构较简单,容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流动性较高,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由于杠杆效应(如有)导致潜在风险和波动率较高,同时结合对管理人的评价综合评估

R4

产品结构较复杂,不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流动性较低,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 以下杠杆,由于杠杆效应(如有)导致较高的潜在风险和波动率,同时结合对管理人的评价综合评估

R5

产品结构复杂,不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不易估值、流动性低,三倍(含)以上杠杆,由于杠杆效应(如有)导致更高的潜在风险和波动率,同时结合对管理人的评价综合评估

(二)私募基金(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评级的主要维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产品管理人综合评级、产品投资评级(债券)、产品投资策略、产品结构、产品期限、产品杠杆水平、产品流动性、资产集中度、资产所在区域、资产平均久期、重大负面信息等。具体产品标准如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风险等级

划分标准

权益类

杠杆股票

高风险(R5)

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80%,综合杠杆率超过100%

普通股票

中高风险(R4)

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80%,综合杠杆率不超过100%

指数及增强

中高风险(R4)

被动指数投资或指数增强

FOF/MOM

中高风险(R4)

以上述类型标的组合而成的FOF/MOM

混合类

股票多空

中高风险(R4)

股票多空策略标的

宏观对冲

中高风险(R4)

宏观对冲策略标的

FOF/MOM

中高风险(R4)

以上述类型标的组合而成的FOF/MOM

其他混合

中高风险(R4)

投资股票、债券、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中两种以上大类资产,且单一类别资产不超过80%

中风险(R3)

投资货币基金及稳健套利/债券策略

相对价值

中高风险(R4)

量化对冲、量化套利类型的标的

固定收益

债券类策略

高风险(R3)

债券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80%

FOF/MOM

高风险(R3)

以上述类型标的组合而成的FOF/MOM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

杠杆商品及金融衍生品

高风险(R5)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配置比例超过80%,综合杠杆率超过100%,无对冲

普通商品及金融衍生品

中高风险(R4)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配置比例超过80%,综合杠杆率不超过100%,有对冲

FOF/MOM

中高风险(R4)

以上述类型标的组合而成的FOF/MOM

其他策略

事件驱动

高风险(R5)

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并购重组策略标的

收益凭证

中低风险(R2)

投资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利率债等资产标的

注:若有不包含在上述类别中或策略多元化及配置比例灵活的产品,可参考产品管理人综合评价对产品进行风险级。如评级低于产品管理人评级的,执行管理人评级结果。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不低于基金业协会规定的风险等级及基金管理人评定的风险等级。

(二)公司每年定期(或在必要情形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更新。相关产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及时依据本说明重新评估。

五、风险提示与权利声明

任何情况下,本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或复印本评价说明。本公司对上述侵害本公司权益的行为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