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优化: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6-14
德邦优化混合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优化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12 日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会议计票日为 2019 年 6 月 1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 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唐伟欣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即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22,813,242.63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份额 32,313,287.05 份的 70.60%,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 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刊登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2,813,242.63 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2,813,242.63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数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 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50,00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优 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根据《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相关内容,并据此更新了《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 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附件二: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 四:《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书》)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