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优化: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9-05-09
德邦优化混合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12 日止(送达时间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1 幢 2101-2106 单元 联系人:刘同 联系电话:021-2601094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即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b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 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 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 (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 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 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 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 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 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 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 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 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 起,至 2019 年 6 月 12 日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 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德邦优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1 幢 2101-2106 单元 联系人:刘同 联系电话:021-26010943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会议上 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 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db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请参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 写相关内容”的第(3)项及第(4)项内容。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 准;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 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即 2019 年 6 月 12 日)后 2 个工作 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 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 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 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 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 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 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 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 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 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 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同 联系电话:021-26010943 传真:021-26010966 网址:http://www.dbfund.com.cn/ 2、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 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 400-821-7788、021-26010928 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 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 附件一:《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附件二:《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自动清盘条款。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确保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顺利完成,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本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 附件二: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9 年月 日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 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 决意见;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 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 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bfund.com.cn/)下载、从报纸上剪裁、 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12 日 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 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人 (或本机构)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日期:2019 年月 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 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 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 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的议案。 2、本次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需经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本次修改基金合 同的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要点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 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 三、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修改基金合 同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及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重新表决或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 (二)预防修改基金合同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后基金运作过 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400-821-7788,021-26010928 传真:021-26010960 网站:www.db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