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7-07-0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
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起将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相应执行更新后的基金账户开立及基金销
售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以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拟投资于本公司旗
下基金的投资者。
三、具体内容
(一)2017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根据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
类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别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基于
投资者类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别和基金的风险等级提出适当性
匹配意见,警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在了解基金
或者服务情况,听取本公司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
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对基
金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请投资者及时根据相关基金销售系统或工
作人员的提示更新基本信息、重新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等适当性管理相关材料,避免影响自身投资安排。投资者根据《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
分类的,请及时告知本公司。
(二)2017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根据法规的规定执行非居
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工作。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配合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法规规定的相关信息,承担未遵守法
规规定的责任和风险。投资者应当在《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
调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本公司。
(三)2017 年 7 月 1 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已开立或拟开立本公
司基金账户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者,由代销机构依法执行适当性管理
程序,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代销机构相关要求,避免影响自身投资安
排。
四、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1-77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db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
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