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7-04-22
长安货币A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 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若有)。现将具体费率优 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自 2017 年 4 月 22 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 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代销机构的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处于正常申 (认)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认)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 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费 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费率优惠的解释权归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了解或咨询 相关情况。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2 日